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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9568
公佈日期 : 2022/06/24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A11B00030
採購名稱 : 文湖線內湖段場站火警系統及木柵機廠自動滅火系統重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68916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1B00030
採購名稱:文湖線內湖段場站火警系統及木柵機廠自動滅火系統重置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電機處 水電廠水電三場本部藍文延
連絡人電話:(02)25505600分機3710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12
開標日期:2022/05/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9,076,496 元
Email:liu@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完成智慧型消防火警總機及自動滅火氣體控制盤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驗收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松山機場站、大直站、劍南路站(含停車場)、西湖站、港墘站、文德站(含停車場)、內湖站(含停車場)、大湖公園站、葫洲站、東湖站、南港軟體園區站、南港展覽館站、BSS湖捷變電站、VS通風豎井、內湖機廠及木柵機廠。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計23套火警排煙總機設備、13套自動滅火氣體控制盤及19套廣播控制系統設備。 (2)火警及排煙區劃規劃檢討、簽證、送審及現場勘查工作。 (3)火警排煙總機、探測器、監視模組、控制模組、隔離開關盤、火警發信機、警示燈、排煙手動啟動開關、光電分離式探測器、廣播控制機、新增迴路配管配線、隔離式變壓器、突波吸收器、隔離短路設備模組等設備更新。 (4)增設火警排煙分區移報現場操作系統(環控)通訊介面ModBus、增設遠端圖控系統監視/控功能。 (5)木柵機廠自動氣體滅火控制盤主機、手動啟動裝置、緊急暫停裝置、手/自動切換開關、倒數計時裝置、警鈴、火災警告燈、蜂鳴器、閃爍指示燈、放射表示燈箱、探測器、隔離式變壓器、防護區警示標誌、各設備標示說明及查修線路等設備更新安裝、測試等工作。 2、本案主要部分為:設計規劃、繪製施工圖、竣工圖、安裝總機、程式設定、現場指導、介面協調及保固責任,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履約期限說明: 1、第1階段自開工日起算450個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湖捷變電站、港墘站、文德站、文德站停車場、大湖公園站、葫洲站、東湖站、南港軟體園區站火警排煙總機及木柵機廠自動滅火器體控制盤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工作。 2、第2階段自開工日起算780個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松山機場站、VS通風豎井、大直站、劍南路站、劍南路站停車場站、西湖站、內湖站、內湖站停車場、內湖機廠及南港展覽館站火警排煙總機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工作。 3、上述各階段車站施作順序及站別,機關保留調整之權利。 (九)本案修正下列內容: 1.修正工程規範增列條文說明本案廣播設備安裝範圍,施工及材料說明一、(六)、3「廣播控制系統設備安裝規定」: (1)廣播設備安裝範圍: A、內湖機廠:含消防廣播主機、迴路擴充機、功率擴大器(功率須符合現場輸出設備)、負載偵測及放大器切換單元、緊急電源組、LCD 矩陣前級放大器、總電源控制單元、LED監聽面板、藍光播放器、FM收音機、落地式機櫃)。 B、文湖線內湖段場站:僅更換各場站(含停車場、變電站及豎井)消防廣播主機(不含業務廣播及附屬設備)。 2.配合修訂服務建議書價格組合分析參考格式等相關文件。 3.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松山機場站、大直站、劍南路站(含停車場)、西湖站、港墘站、文德站(含停車場)、內湖站(含停車場)、大湖公園站、葫洲站、東湖站、南港軟體園區站、南港展覽館站、BSS湖捷變電站、VS通風豎井、內湖機廠及木柵機廠。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計23套火警排煙總機設備、13套自動滅火氣體控制盤及19套廣播控制系統設備。 (2)火警及排煙區劃規劃檢討、簽證、送審及現場勘查工作。 (3)火警排煙總機、探測器、監視模組、控制模組、隔離開關盤、火警發信機、警示燈、排煙手動啟動開關、光電分離式探測器、廣播控制機、新增迴路配管配線、隔離式變壓器、突波吸收器、隔離短路設備模組等設備更新。 (4)增設火警排煙分區移報現場操作系統(環控)通訊介面ModBus、增設遠端圖控系統監視/控功能。 (5)木柵機廠自動氣體滅火控制盤主機、手動啟動裝置、緊急暫停裝置、手/自動切換開關、倒數計時裝置、警鈴、火災警告燈、蜂鳴器、閃爍指示燈、放射表示燈箱、探測器、隔離式變壓器、防護區警示標誌、各設備標示說明及查修線路等設備更新安裝、測試等工作。 2、本案主要部分為:設計規劃、繪製施工圖、竣工圖、安裝總機、程式設定、現場指導、介面協調及保固責任,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3、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履約期限說明: 1、第1階段自開工日起算450個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湖捷變電站、港墘站、文德站、文德站停車場、大湖公園站、葫洲站、東湖站、南港軟體園區站火警排煙總機及木柵機廠自動滅火器體控制盤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工作。 2、第2階段自開工日起算780個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松山機場站、VS通風豎井、大直站、劍南路站、劍南路站停車場站、西湖站、內湖站、內湖站停車場、內湖機廠及南港展覽館站火警排煙總機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工作。 3、上述各階段車站施作順序及站別,機關保留調整之權利。 (九)本案修正下列內容: 1.修正工程規範增列條文說明本案廣播設備安裝範圍,施工及材料說明一、(六)、3「廣播控制系統設備安裝規定」: (1)廣播設備安裝範圍: A、內湖機廠:含消防廣播主機、迴路擴充機、功率擴大器(功率須符合現場輸出設備)、負載偵測及放大器切換單元、緊急電源組、LCD 矩陣前級放大器、總電源控制單元、LED監聽面板、藍光播放器、FM收音機、落地式機櫃)。 B、文湖線內湖段場站:僅更換各場站(含停車場、變電站及豎井)消防廣播主機(不含業務廣播及附屬設備)。 2.配合修訂服務建議書價格組合分析參考格式等相關文件。 3.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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