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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9166
公佈日期 : 2022/06/24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採購案號 : TYPD-CON11009
採購名稱 : 大溪分局「南雅派出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91954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YPD-CON11009
採購名稱:大溪分局「南雅派出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周華
連絡人電話:(03)3328153分機2452
傳真號碼:(03)33611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26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06
開標日期:2022/06/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3,050,261 元
Email:suka600909@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 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3項基本資格: (1)甲級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二) 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6.合作同意書(共同投標廠商免附) (正本)。 7.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正本)。 8.綜合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 9.電器承裝業(E601010):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11.服務建議書15份。 12.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二) 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正本)。 6.合作同意書(共同投標廠商免附) (正本)。 7.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正本)。 8.綜合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9.電器承裝業(E601010):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11.服務建議書15份。 12.電子領標憑據(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二) 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4.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5.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廠商免附) (正本)。 6.合作同意書(共同投標廠商免附) (正本)。 7.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正本)。 8.綜合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9.電器承裝業(E601010):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10.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 11.服務建議書15份。 12.電子領標憑據(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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