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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7708
公佈日期 : 2022/06/22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1-A15
採購名稱 : 雲林縣元長鄉都計區道路及聯外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58856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0,79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A15
採購名稱:雲林縣元長鄉都計區道路及聯外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機關地址:655雲林縣元長鄉仁愛街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建設課(田承霖)
連絡人電話:(05)7882221
傳真號碼:(05)788117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2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31
開標日期:2022/06/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60,790 元
Email:yl670015077@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為限)。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 (二)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為限):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技師執業執照。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財行課劉于慈,聯絡電話:05-7882221#222。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財行課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財行課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後續將移由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六、請依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落實辦理,並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並建立入場查核機制。 七、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1,500萬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1,230萬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八、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86萬0,79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柒拾訂定。 九、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百分之 )。【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十、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之柒拾,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二、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比率值,以供機關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比率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比率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十三、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先辦理決標保留,俟計畫經費獲民意機關審議通過並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 十四、本案訂約日期為決標日起10日,並於訂約日起30日內完成工程設計預算書圖(委託規劃工作之內容)並交付機關審查,以機關總收文日為基準,一次送預算書圖(一式十份);另乙方應於送審設計預算書圖時,併送監造計畫書審查。 十五、本案為第1次公告,今業經簽核奉准,倘若投標廠商未達三家,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財行課劉于慈,聯絡電話:05-7882221#222。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財行課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仁愛街二號財行課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後續將移由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六、請依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落實辦理,並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並建立入場查核機制。 七、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1,500萬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1,230萬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八、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86萬0,79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柒拾訂定。 九、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之統一比率方式報價(百分之 )。【範例:百分之玖拾陸,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參考表均乘以96%】。 十、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比率值百分之柒拾,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決標後依決標比率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二、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比率值,以供機關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比率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比率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十三、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先辦理決標保留,俟計畫經費獲民意機關審議通過並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 十四、本案訂約日期為決標日起10日,並於訂約日起30日內完成工程設計預算書圖(委託規劃工作之內容)並交付機關審查,以機關總收文日為基準,一次送預算書圖(一式十份);另乙方應於送審設計預算書圖時,併送監造計畫書審查。 十五、本案為第1次公告,今業經簽核奉准,倘若投標廠商未達三家,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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