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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6832
公佈日期 : 2022/06/21
採購單位 : 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採購案號 : 111006
採購名稱 : 111年屏東縣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教育訓練暨居家服務作業手冊編輯計畫(含後續擴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7587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06
採購名稱:111年屏東縣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教育訓練暨居家服務作業手冊編輯計畫(含後續擴充)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國榮
連絡人電話:(08)7662900分機64
傳真號碼:(08)76629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25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07
開標日期:2022/06/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58,700 元
Email:ptsha001@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1.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 2.依法登記之民間法人(包含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團體或機構。 3.相關專業人員公會(醫師公會、相關治療師公會、護理師公會、社會工作師公會等)。 4.由個人名義投標者,概不受理。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證明文件:(視前述所列資格檢附如下證件) 1.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學校或法人請附主管機關立案證明文件)。 (1)本證明依法令無規定者得免附。 (2)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者,其營業項目由招標機關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項目認定之,如經招標機關審查結果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所投之標為無效。但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且機關從其登記業務內容與代碼表所列項目之相關性得以認定者,或非屬許可業務於登記證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不在此限。 (3)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備註:依法得以免稅之單位,請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申報證明文件影本)。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授權書。 6.標單。 7.證件審查表。 8.服務建議書1式8份。(撰寫方式詳如111年屏東縣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教育訓練暨居家服務作業手冊編輯計畫(含後續擴充)。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連同服務建議書一併包裝,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及招標機關與標案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件檢附不齊全或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則視為無效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投標廠商應檢附如下證明文件:(視前述所列資格檢附如下證件) 1.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學校或法人請附主管機關立案證明文件)。 (1)本證明依法令無規定者得免附。 (2)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者,其營業項目由招標機關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項目認定之,如經招標機關審查結果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所投之標為無效。但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且機關從其登記業務內容與代碼表所列項目之相關性得以認定者,或非屬許可業務於登記證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不在此限。 (3)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備註:依法得以免稅之單位,請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申報證明文件影本)。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授權書。 6.標單。 7.證件審查表。 8.服務建議書1式8份。(撰寫方式詳如111年屏東縣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教育訓練暨居家服務作業手冊編輯計畫(含後續擴充)。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連同服務建議書一併包裝,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及招標機關與標案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件檢附不齊全或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則視為無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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