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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6783
公佈日期 : 2022/06/21
採購單位 :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104
採購名稱 : 111年民族國中運動操場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40624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07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4
採購名稱:111年民族國中運動操場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沈先生
連絡人電話:(07)3818718#35
傳真號碼:(07)382163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1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14
開標日期:2022/06/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70,623 元
Email:yu.chia@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其他 1.丙級(含)以上各等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第1至18頁)(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2.土木包工業 (1)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3.政府核准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有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EZ11010)或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EZ14010)者。 以上資格證明文件以影本提供。
附加說明 :
本案經修正契約部分減項後,重新上網招標。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周環境及施工動線。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納入施工成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作拆除、打除或運棄等項目及施工動線等,以不影響學生上課為原則,宜於安排施工進度等排程時妥善規劃,其所需工資及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本案屬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請投標廠商注意招標、投標文件一覽表內投標文件,若仍有不明白之處,請在等標期內盡早電洽本校總務處洽詢。 (四)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五)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切結書1、2、3: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依投標文件內電話通知,並由主持開標人員當場定時限到場辦理,若無法聯絡或未依限到開標現場者,視同放棄。 (七)開標時請廠商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 (八)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通知)。 (九)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確保以最新招標文件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經修正契約部分減項後,重新上網招標。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周環境及施工動線。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納入施工成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作拆除、打除或運棄等項目及施工動線等,以不影響學生上課為原則,宜於安排施工進度等排程時妥善規劃,其所需工資及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本案屬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請投標廠商注意招標、投標文件一覽表內投標文件,若仍有不明白之處,請在等標期內盡早電洽本校總務處洽詢。 (四)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五)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依下列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切結書1、2、3: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依投標文件內電話通知,並由主持開標人員當場定時限到場辦理,若無法聯絡或未依限到開標現場者,視同放棄。 (七)開標時請廠商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 (八)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通知)。 (九)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確保以最新招標文件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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