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366088
公佈日期 : 2022/06/20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採購案號 : 111C23
採購名稱 : 111-112年度石門水庫防洪運轉系統維護及運轉操作諮詢(1/2)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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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730090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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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7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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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C23
採購名稱:111-112年度石門水庫防洪運轉系統維護及運轉操作諮詢(1/2)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黃佳堯
連絡人電話:(03)4712000分機208
傳真號碼:(03)471298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5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19
開標日期:2022/05/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00,000 元
Email:to910582@wranb.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一)投標廠商資格:大專院校、顧問公司、研究機構、財社團法人組織。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登記或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大專院校得以該校參與本案之授權文件或公文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附具)。
3.廠商信用證明(廠商信用證明未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三)其他:
1.投標廠商為研究機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者,登記或設立應具水利、土木、研究發展等項目之一,為大專院校者,應提出學校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及該校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公文。
2. 投標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工程技術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等執業項目之一。
3. 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開標地點]:本局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履約保證金]:免
[押標金額度]:免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決標原則]:
█準用最有利標:
1、投標標價在底價內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超過底價,需辦理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
※不分段開標:
投標文件含標價清單(或標單) 及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切結書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示: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提出,未提出者以異常相關規定處理。(如投標須知)
6、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7、依據工程會92年07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200276410號函,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徵信機構出具之證明不得為本採購案廠商投標信用證明文件。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
●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5/5異動:抽換委託服務建議書(修正四、工作期限與分項工作進度)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開標地點]:本局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履約保證金]:免
[押標金額度]:免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決標原則]:
█準用最有利標:
1、投標標價在底價內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超過底價,需辦理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
※不分段開標:
投標文件含標價清單(或標單) 及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切結書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示: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提出,未提出者以異常相關規定處理。(如投標須知)
6、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7、依據工程會92年07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200276410號函,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徵信機構出具之證明不得為本採購案廠商投標信用證明文件。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局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
●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5/5異動:抽換委託服務建議書(修正四、工作期限與分項工作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