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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5576
公佈日期 : 2022/06/17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1013P191
採購名稱 : 油壓機7臺(修訂後第2次)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5790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100,00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1013P191
採購名稱:油壓機7臺(修訂後第2次)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3路9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金先生
連絡人電話:(07)3346141#757818
傳真號碼:(07)3330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09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15
開標日期:2022/06/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950,000 元
Email:205mpcab@mail.mit.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1年6月10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1年6月19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1)第1階段: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提供案內標的相關文件(詳如附件2-儀器化驗檢驗項目表項次 1 檢驗分類1-1.規定)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2)第2階段: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00個日曆天以內備妥採購標的並書面通知甲方辦理交貨前檢驗(若乙方完成第1階段交貨並檢驗合格後,甲方廠房尚未完成興建,案內採購標的品質於甲方通知執行第3階段前仍由乙方負責)。 (3)第3階段第1批:第2階段檢驗合格後,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4臺機器及文件(詳附件2-儀器化驗檢驗項目表項次3.規定,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4)第3階段第2批:乙方應於第3階段第1批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後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3臺機器及文件(詳附件2-儀器化驗檢驗項目表項次3.規定,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帶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本案預算尚未奉核,甲方得先辦理保留決標(為加速購案遂行,請求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保留期限至 111 年 12 月 30日,俟預算奉核定後再行辦理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依政府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不予決標;惟若預算未能依預算法第 51 條期限完成審議及總統公布者,因本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請准依預算法第 54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規定,逕行辦理決標、簽約、履約事宜;另本案保留決標廠商於決標前如遇停權情事者,則依「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不予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1年6月10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1年6月19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 (1)第1階段: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個日曆天以內提供案內標的相關文件(詳如附件2-儀器化驗檢驗項目表項次 1 檢驗分類1-1.規定)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2)第2階段: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00個日曆天以內備妥採購標的並書面通知甲方辦理交貨前檢驗(若乙方完成第1階段交貨並檢驗合格後,甲方廠房尚未完成興建,案內採購標的品質於甲方通知執行第3階段前仍由乙方負責)。 (3)第3階段第1批:第2階段檢驗合格後,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4臺機器及文件(詳附件2-儀器化驗檢驗項目表項次3.規定,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4)第3階段第2批:乙方應於第3階段第1批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後次日起20個日曆天以內將3臺機器及文件(詳附件2-儀器化驗檢驗項目表項次3.規定,若未檢附視同未完成交貨)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3.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帶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4.本案預算尚未奉核,甲方得先辦理保留決標(為加速購案遂行,請求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保留期限至 111 年 12 月 30日,俟預算奉核定後再行辦理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依政府採購法第 48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不予決標;惟若預算未能依預算法第 51 條期限完成審議及總統公布者,因本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請准依預算法第 54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規定,逕行辦理決標、簽約、履約事宜;另本案保留決標廠商於決標前如遇停權情事者,則依「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不予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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