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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4177
公佈日期 : 2022/06/15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採購案號 : T111B01
採購名稱 : 111年易利信MPA型及摩托羅拉TP-100型警用手攜臺充電式鋰電池組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4737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111B01
採購名稱:111年易利信MPA型及摩托羅拉TP-100型警用手攜臺充電式鋰電池組採購
採購類別: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機關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伯軒
連絡人電話:(07)2418669
傳真號碼:(07)25129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6/0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13
開標日期:2022/06/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4,600 元
Email:oeoeoeoe@kcg.gov.tw
廠商資格 :
其他 (一)基本資格: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須具有電池、電子、電信、通訊、電器、資訊、網路業之設計製造、買賣或維修等項目之一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且未受停業處分之業者)。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 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之內。 (2) 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 信用資料查覆單。 (3) 查覆單上應註明:資料來源、非拒絕往來戶、最近3年無退票 紀錄、資料查詢日期、廠商統編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3.與本採購案相關行業有效期公(工)會會員證明(會員證或其他證明資料上,應書名「有效期」,或其他「有效期」證明文件,若無法證明者則視為不合格)。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檢附之「電子憑據」經向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 統檢核,經機關人員審查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 (1)「電子憑據序號」與他投標廠商重複,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等規定,通知廠商現場提出說明,無法於期限(以15分鐘內為限)提出說明由正當管道取得者。 (2)廠商所附之憑據非本案或未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等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無法於期限(以15 分鐘內為限)提供本案領標憑據者。 (3)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 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二)本案如為第二次及以後之公告,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檢附該次領標之電子憑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檢附之「電子憑據」經向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 統檢核,經機關人員審查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合格: (1)「電子憑據序號」與他投標廠商重複,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等規定,通知廠商現場提出說明,無法於期限(以15分鐘內為限)提出說明由正當管道取得者。 (2)廠商所附之憑據非本案或未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等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無法於期限(以15 分鐘內為限)提供本案領標憑據者。 (3)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 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二)本案如為第二次及以後之公告,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檢附該次領標之電子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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