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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3939
公佈日期 : 2022/06/15
採購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採購案號 : 111-06-04-41
採購名稱 : 111年6月-112年訓練場館環境清潔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9014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6-04-41
採購名稱:111年6月-112年訓練場館環境清潔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機關地址: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請購者(規格.需求):黃怡婷;採購(程序):陳淑珍
連絡人電話:(06)6985945分機1131,1513
傳真號碼:(06)69905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1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30
開標日期:2022/05/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38,000 元
Email:chen66@wda.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病媒防治業」、「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welcome.jsp)之商工登記資料紙本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政府合格許可證明(政府合格之病媒防治業許可證)。3.廠商納稅之證明:a.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b.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廠商接獲本分署訂購會勘通知,標單項次1-8項依約定之工作內容合意約定該批次履約期限,並依訂購之品項、規格、單位及數量等完成工作,另標單項次9若遇確診個案發生於分署內需緊急噴消,將先以電話、傳真方式請廠商原則4個小時內至本分署調派指示區域辦理噴消,若因分署作業時間或疫情解封情況不需4個小時內進行噴消,將另外約定合意之履約期限。 2.本契約有效期限為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採購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分批交貨之期限最後一日為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則順延至本分署第一個上班日。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1177(詹小姐)或1513(陳小姐)。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餘詳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1.廠商接獲本分署訂購會勘通知,標單項次1-8項依約定之工作內容合意約定該批次履約期限,並依訂購之品項、規格、單位及數量等完成工作,另標單項次9若遇確診個案發生於分署內需緊急噴消,將先以電話、傳真方式請廠商原則4個小時內至本分署調派指示區域辦理噴消,若因分署作業時間或疫情解封情況不需4個小時內進行噴消,將另外約定合意之履約期限。 2.本契約有效期限為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採購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分批交貨之期限最後一日為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則順延至本分署第一個上班日。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現購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出納室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後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1177(詹小姐)或1513(陳小姐)。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餘詳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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