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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3414
公佈日期 : 2022/06/14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採購案號 : LEC111-10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高雄市勞工大學職能再提升斜槓圓夢計畫」勞務委託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725337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EC111-10
採購名稱:「111年度高雄市勞工大學職能再提升斜槓圓夢計畫」勞務委託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機關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鄭雅文
連絡人電話:(07)3328110分機324
傳真號碼:(07)334581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26
截止收件日期:2022/06/01
開標日期:2022/06/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79,240 元
Email:yawen218@k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廠商應備證明文件:(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立案、登記、設立及相關證明:(詳如附加說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詳如附加說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詳如附加說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標單暨切結書。 6.投標標價清單及經費項目明細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8.保險、保密、員工廉政切結書(投標時未檢附仍為合格,須於決標後7日內補正)。 9.服務建議書1式8份。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廠商應備證明文件:(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立案、登記、設立及相關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標單暨切結書。 6.投標標價清單及經費項目明細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8.保險、保密、員工廉政切結書(投標時未檢附仍為合格,須於決標後7日內補正)。 9.服務建議書1式8份。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經營與本案相關業務廠商。 (二)廠商應備證明文件:(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立案、登記、設立及相關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標單暨切結書。 6.投標標價清單及經費項目明細表。 7.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8.保險、保密、員工廉政切結書(投標時未檢附仍為合格,須於決標後7日內補正)。 9.服務建議書1式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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