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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2744
公佈日期 : 2022/06/1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10323P0028
採購名稱 : 111年印表機耗材購置案(附使用之印表機)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48227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45,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323P0028
採購名稱:111年印表機耗材購置案(附使用之印表機)
採購類別:採購-辦公用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怡如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42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10/18
截止收件日期:2022/10/25
開標日期:2022/10/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810,000 元
Email:a200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包含: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本府防疫相關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聯合醫院(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承辦人員:羅怡琳;電話:02-25523234轉130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履約期限:1.本案為開口契約,以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111年5月27日起,至113年5月26日止,共計2年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若無法於111年5月27日前決標時,則自決標次日起算2年)。2. A項:採二階段交貨,得標商須於決標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一階段500台交貨,第二階段須於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完成最後660台交貨(交貨數量及地點需配合院區需求狀況調整,於決標後提供)。(詳契約主文第7條)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0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12月24日。 ※本案公告底價:A項新臺幣12,810,000元整。 ※本案B項已決標,本次僅就A項辦理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本府防疫相關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聯合醫院(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承辦人員:羅怡琳;電話:02-25523234轉130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履約期限:1.本案為開口契約,以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自111年5月27日起,至113年5月26日止,共計2年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若無法於111年5月27日前決標時,則自決標次日起算2年)。2. A項:採二階段交貨,得標商須於決標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一階段500台交貨,第二階段須於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完成最後660台交貨(交貨數量及地點需配合院區需求狀況調整,於決標後提供)。(詳契約主文第7條)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0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0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1年12月24日。 ※本案公告底價:A項新臺幣12,810,000元整。 ※本案B項已決標,本次僅就A項辦理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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