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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61293
公佈日期 : 2022/06/10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401
採購名稱 : 《大園區志》編纂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26592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401
採購名稱:《大園區志》編纂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需求單位:張先生;採購人員:劉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867703分機208
傳真號碼:(03)385356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2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6
開標日期:2022/04/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10018580@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凡能提供本案標的內容者,具有地方志書纂修實務之經驗或相關研究者尤佳。(以下擇一) 1.國內學術研究機構、大學(專)院校 2.國內依法登記設立之廠商且未受停業處分、無不良紀錄(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3.法人團體(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納稅證明(依法令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得免提供證明文件。) 3.服務建議書。 4.其他證明文件: (1)國內學術研究機構、大學(專)院校:應附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國內依法登記設立之廠商:公司設立或登記證明 (3)法人團體(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或營業登記證
附加說明 :
*廠商如對事涉履約事項(如工作需求或施工/履約項目等)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需求單位秘書室張先生(3867703轉208)查詢。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三、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十日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日起十日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五、開標時建請投標廠商在場,如未能參加開標或未攜帶符合前述規定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因而喪失減價、重行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時,即視同放棄。 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機關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如對事涉履約事項(如工作需求或施工/履約項目等)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需求單位秘書室張先生(3867703轉208)查詢。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三、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十日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日起十日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五、開標時建請投標廠商在場,如未能參加開標或未攜帶符合前述規定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因而喪失減價、重行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時,即視同放棄。 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應颱風等天然災變機關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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