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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9964
公佈日期 : 2022/06/08
採購單位 :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1-27
採購名稱 : 「111年度雲林縣麥寮鄉道路水利及其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54153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20,31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27
採購名稱:「111年度雲林縣麥寮鄉道路水利及其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機關地址:638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中興路11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謝承勳
連絡人電話:(05)6932860
傳真號碼:(05)69375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8
開標日期:2022/04/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59,500 元
Email:mly03@ems.mlvillage.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二、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三、餘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現場購買或郵購(限於上班時間內),在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者請逕寄至-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行政室-發包中心》收)。二、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一、文件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抬頭為-雲林縣麥寮鄉公所,郵購者應附回件信封及150元郵票(勿貼)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本地郵局郵戳及本所收發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二、電子領標費用新臺幣100元整(不含電子領標系統手續費)。 [其他]:一、詳如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不辦理公開閱覽。 2.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告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順延影響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如另有變更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本所金融機構為雲林縣麥寮鄉農會;戶名為麥寮鄉撥保管款專戶,帳號為69801-04-009502-7,並請投標廠商加註採購標案名稱。 四、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之開標時間派員至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到場者,除負責人親自到場外,如係以委任書授權到場者,應提出身分證件或提出可證明身分之方法,供機關核對,必要時機關可影印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考。 五、押標金額度:無。 六、預算金額:新台幣1,959,500元整(標價超過預算百分比100%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案視廠商第一年履約成果,保留未來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採購金額減去決標金額」,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採免議價比照原契約條件及費率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七、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臺幣20,50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八、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方式報價(_________% )【範例:百分比95%報價 ,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均乘以95%】。 九、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十、評選日期: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辦理簡報及詢答。評選地點:本所2樓會議室。 十一、自第一次委派工程設計案起至實際累積達契約金額上限或111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 更正內容 一、本次更正「投標須知」第64條投標廠商資格,增加水利工程類別。 二、其餘更正內容:截標與開標日期,招標文件變更「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文件內外封套」中截標與開標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現場購買或郵購(限於上班時間內),在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者請逕寄至-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行政室-發包中心》收)。二、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一、文件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抬頭為-雲林縣麥寮鄉公所,郵購者應附回件信封及150元郵票(勿貼)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本地郵局郵戳及本所收發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二、電子領標費用新臺幣100元整(不含電子領標系統手續費)。 [其他]:一、詳如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不辦理公開閱覽。 2.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告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順延影響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如另有變更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本所金融機構為雲林縣麥寮鄉農會;戶名為麥寮鄉撥保管款專戶,帳號為69801-04-009502-7,並請投標廠商加註採購標案名稱。 四、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之開標時間派員至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到場者,除負責人親自到場外,如係以委任書授權到場者,應提出身分證件或提出可證明身分之方法,供機關核對,必要時機關可影印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考。 五、押標金額度:無。 六、預算金額:新台幣1,959,500元整(標價超過預算百分比100%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案視廠商第一年履約成果,保留未來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採購金額減去決標金額」,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採免議價比照原契約條件及費率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七、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臺幣20,50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八、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方式報價(_________% )【範例:百分比95%報價 ,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均乘以95%】。 九、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十、評選日期: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合格廠商辦理簡報及詢答。評選地點:本所2樓會議室。 十一、自第一次委派工程設計案起至實際累積達契約金額上限或111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 更正內容 一、本次更正「投標須知」第64條投標廠商資格,增加水利工程類別。 二、其餘更正內容:截標與開標日期,招標文件變更「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文件內外封套」中截標與開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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