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359641
公佈日期 : 2022/06/08
採購單位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1208
採購名稱 : 遊客服務設施(停車場)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E12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97,753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208
採購名稱:遊客服務設施(停車場)整修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周先生/陳先生
連絡人電話:(07)3601898分機1875/1853
傳真號碼:(07)360183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2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6
開標日期:2022/05/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27,670 元
Email:kyc@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涉專業技師簽證業務者,應有專業技師協同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2.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或結構專業技師事務所,涉建築法規規定須由建築師簽證之業務者,應有建築師協同,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涉專業技師簽證業務,或建築法規規定須由建築師簽證之業務者,應有專業技師或建築師協同,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2)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應被資格文件如投標須知。
2.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自然人繳交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3)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
前項第2及3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本署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廠商切結書1、2
7.企劃書10份
8.參選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填)
9.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填)
10.利衝事前揭露表(有相關須事前揭漏情形,方提出)
餘詳投標須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應被資格文件如投標須知。
2.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自然人繳交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3)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
前項第2及3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本署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4.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廠商切結書1、2
7.企劃書10份
8.參選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填)
9.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填)
10.利衝事前揭露表(有相關須事前揭漏情形,方提出)
餘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