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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9078
公佈日期 : 2022/06/0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10B03904
採購名稱 : 文湖線電聯車數位錄影系統重置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67798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8,74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0B03904
採購名稱:文湖線電聯車數位錄影系統重置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車輛處車輛四廠內湖場/王韋峻
連絡人電話:(02)27828660分機8333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6
開標日期:2022/04/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191,667 元
Email: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六)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21,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分(二)段開標(第一段標:資格標、規格標合併開標,第二段標:價格標。) (六)履約:詳細地點: (1).內湖機廠: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77號。 Tel:(02)27828660、Fax:(02)27835045 (2).木柵機廠: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21號。 Tel:(02)29363730、Fax:(02)22348002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 車上攝影機:608組。 (2) 軌道攝影機:154組。 (3) 駕控台攝影機:154組。 (4) B車10埠交換器:152組。 (5) A車16埠交換器:152組。 (6) 網路錄影機(NVR):152組。 2本案得使用同等品,同等品審查時機詳同等品審查規定。 3分批交貨之期限: 廠商應於開工日起算1,200個日曆天內完成,各批次及最後作業期限說明如下: (1) 第1批:規劃文件 自開工日起算60日內,提送概念設計審查(CDR)至開工日起算150日內,提送本契約所要求應送審之文件(含細部設計審查(DDR)及測試文件等)予機關審查核可後始能進行後續相關作業。 (2) 第2批:原型車(370型及256型各2對車) 開工日起390日內完成含原型車驗證測試及完工測試。 (3) 第3批:第5~34對車(370型20對車、256型10對車) 開工日起540日內完成含完工測試。 (4) 第4批:第35~94對車(370型40對車、256 型20對車) 開工日起870日內完成含完工測試。 (5) 第5批:第95~152對車(370型39對車、256型19對車) 開工日起1,140日內完成含完工測試 。 (6) 作業期限:廠商應於開工日起算1,200個日曆天內完成契約規定所有項目(包含可靠度驗證、訓練…等)。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58,744,00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21,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分(二)段開標(第一段標:資格標、規格標合併開標,第二段標:價格標。) (六)履約:詳細地點: (1).內湖機廠: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77號。 Tel:(02)27828660、Fax:(02)27835045 (2).木柵機廠: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21號。 Tel:(02)29363730、Fax:(02)22348002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 車上攝影機:608組。 (2) 軌道攝影機:154組。 (3) 駕控台攝影機:154組。 (4) B車10埠交換器:152組。 (5) A車16埠交換器:152組。 (6) 網路錄影機(NVR):152組。 2本案得使用同等品,同等品審查時機詳同等品審查規定。 3分批交貨之期限: 廠商應於開工日起算1,200個日曆天內完成,各批次及最後作業期限說明如下: (1) 第1批:規劃文件 自開工日起算60日內,提送概念設計審查(CDR)至開工日起算150日內,提送本契約所要求應送審之文件(含細部設計審查(DDR)及測試文件等)予機關審查核可後始能進行後續相關作業。 (2) 第2批:原型車(370型及256型各2對車) 開工日起390日內完成含原型車驗證測試及完工測試。 (3) 第3批:第5~34對車(370型20對車、256型10對車) 開工日起540日內完成含完工測試。 (4) 第4批:第35~94對車(370型40對車、256 型20對車) 開工日起870日內完成含完工測試。 (5) 第5批:第95~152對車(370型39對車、256型19對車) 開工日起1,140日內完成含完工測試 。 (6) 作業期限:廠商應於開工日起算1,200個日曆天內完成契約規定所有項目(包含可靠度驗證、訓練…等)。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58,7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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