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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8048
公佈日期 : 2022/06/02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東港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3031110518
採購名稱 : 屏東縣東港鎮公所新建辦公廳舍搬遷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05414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3031110518
採購名稱:屏東縣東港鎮公所新建辦公廳舍搬遷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東港鎮公所
機關地址:928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2-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洪進德
連絡人電話:(08)8324131分機105
傳真號碼:(08)83383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2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30
開標日期:2022/05/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0,000 元
Email:dg22@mail.dunggan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如下: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列有:G101061汽車貨運業、IZ06010理貨包裝業等,政府登記合格之搬家服務業或相關行業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執業執照、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公文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依據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所總務課洪先生(電話:08-8324131分機105)。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第一商業銀行東港分行,戶名:東港鎮公所-保管款專戶,帳號75230094345。請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並加註採購標案名稱;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東港鎮公所為受款人。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所總務課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6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東港鎮公所)逕寄「東港鎮新勝里中山路2之100號」本所總務課購領。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每份新臺幣50元整。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屏東縣東港鎮公所或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1樓收發(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2之100號)。 5.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本所總務課洪先生(電話:08-8324131分機105)。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第一商業銀行東港分行,戶名:東港鎮公所-保管款專戶,帳號75230094345。請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並加註採購標案名稱;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東港鎮公所為受款人。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所總務課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6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東港鎮公所)逕寄「東港鎮新勝里中山路2之100號」本所總務課購領。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每份新臺幣50元整。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屏東縣東港鎮公所或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1樓收發(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2之100號)。 5.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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