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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7184
公佈日期 : 2022/06/02
採購單位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L11104001
採購名稱 : 2022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野外劇場演出節目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6314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025,98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11104001
採購名稱:2022宜蘭國際童玩藝術節野外劇場演出節目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小姐
連絡人電話:(03)9369115分機112
傳真號碼:(03)936073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2
開標日期:2022/05/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000,000 元
Email:sherrylee@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應附具: 1.「公司登記証明文件」、「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一階段: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天內函送工作計畫書(依據評選委員意見及評選會議紀錄修正所提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及電子檔(可用光碟或email寄送)至機關。 2.第二階段:廠商應於進場施作前函送已投保之雇主意外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至機關。 3.第三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開幕日前12日(不含開幕日)完成各舞台公共設施建置及布置(不含LED彩屏架設)作業。 4.第四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開幕日前7日(不含開幕日)完成燈光及音響建置(含LED彩屏架設及舞台設施竣工圖)作業。 5.第五階段:廠商應於完成活動開幕活動後30日內函送開幕成果報告書1式5份及電子檔,內容包含:開幕活動彩排、成果、活動照片(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影音(開幕活動錄影及15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至機關。 6.第六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閉幕日後7日(不含閉幕日)完成場地設施撤場清理及復原,並取得場地管理單位復原完成同意書。 7.第七階段:廠商應依招標規範履行相關內容,應於活動閉幕日後30日內函送成果報告書1式5份及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經費結算明細表、活動照片(請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總結論(含實質效益及建議)、影音(含全程活動錄影至少44分鐘【每日約1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至機關。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李小姐,(03)9369115*112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履約期限摘要如下:(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條款) 1.第一階段: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天內函送工作計畫書(依據評選委員意見及評選會議紀錄修正所提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及電子檔(可用光碟或email寄送)至機關。 2.第二階段:廠商應於進場施作前函送已投保之雇主意外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至機關。 3.第三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開幕日前12日(不含開幕日)完成各舞台公共設施建置及布置(不含LED彩屏架設)作業。 4.第四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開幕日前7日(不含開幕日)完成燈光及音響建置(含LED彩屏架設及舞台設施竣工圖)作業。 5.第五階段:廠商應於完成活動開幕活動後30日內函送開幕成果報告書1式5份及電子檔,內容包含:開幕活動彩排、成果、活動照片(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影音(開幕活動錄影及15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至機關。 6.第六階段:廠商應於活動閉幕日後7日(不含閉幕日)完成場地設施撤場清理及復原,並取得場地管理單位復原完成同意書。 7.第七階段:廠商應依招標規範履行相關內容,應於活動閉幕日後30日內函送成果報告書1式5份及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經費結算明細表、活動照片(請以300萬畫素以上數位照片製作)、總結論(含實質效益及建議)、影音(含全程活動錄影至少44分鐘【每日約1分鐘】剪輯版),應以A4規格印刷、左側裝訂,編輯裝訂成冊至機關。 二、本案聯絡方式: 1.本案承辦人:李小姐,(03)9369115*112 2.招標採構承辦人:余小姐,(03)9322440*152 三、開標當日廠商負責人如無法至現場,請受委託人攜帶用印之委託授權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至現場。 四、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務必送至本局行政科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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