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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5943
公佈日期 : 2022/06/0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採購案號 : S11124111004
採購名稱 : 111-112年人孔框蓋更新預約式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05518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11124111004
採購名稱:111-112年人孔框蓋更新預約式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文英(維護工程科)、藍玉如(工務科)
連絡人電話:(02)25973183分機758、203
傳真號碼:(02)259686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22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2
開標日期:2022/05/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0 元
Email:sso30311@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或(2)任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2)E103071地下管線專業營造業。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附加說明 :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二、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三、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序位法,固定費用給付,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詳投標須知第63點) 四、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五、本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給付。 六、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契約第3條)。 七、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 機關送交施工通知單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 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施工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施工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八、本案含有下列項目: (詳契約第5條) (1)本工程含有「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係將施工銑刨瀝青混凝土道路鋪面所得刨除料回收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立方公尺繳回新臺幣伍佰柒拾伍元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銑刨面積m2*厚度m)乘本項單價(575元/m3)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2)本工程含有「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係將既有設施框蓋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既有設施框蓋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公斤繳回新臺幣11.2元(單價已含廠商將框蓋上北污水 字樣破壞至無法辨識所需人力及機具之補助費用),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每公斤)乘本項單價(11.2元/公斤)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九、本案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一、有關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規定事項,詳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張文英(維護工程科) TEL:25973183#758、FAX:25968672、藍玉如(發包股)TEL:25973183#203、FAX:25952572。 ***本案係第2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第1次更正公告)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1、請注意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11年8月1日。 2、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二、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三、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序位法,固定費用給付,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詳投標須知第63點) 四、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五、本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給付。 六、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契約第3條)。 七、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 機關送交施工通知單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 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施工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施工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八、本案含有下列項目: (詳契約第5條) (1)本工程含有「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係將施工銑刨瀝青混凝土道路鋪面所得刨除料回收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立方公尺繳回新臺幣伍佰柒拾伍元整,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銑刨面積m2*厚度m)乘本項單價(575元/m3)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2)本工程含有「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係將既有設施框蓋售予得標廠商作為本處「收入」繳庫,「既有設施框蓋回收」出售單價為廠商每公斤繳回新臺幣11.2元(單價已含廠商將框蓋上北污水 字樣破壞至無法辨識所需人力及機具之補助費用),本項單價不隨決標折數調整(係由廠商價購之固定售價),廠商每次辦理估驗計價時,皆須依實做數量(每公斤)乘本項單價(11.2元/公斤)以作為當次估驗計價所需繳納「既有設施框蓋回收」項目之總售價。 九、本案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一、有關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規定事項,詳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張文英(維護工程科) TEL:25973183#758、FAX:25968672、藍玉如(發包股)TEL:25973183#203、FAX:25952572。 ***本案係第2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第1次更正公告)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1、請注意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11年8月1日。 2、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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