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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4838
公佈日期 : 2022/05/31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10523
採購名稱 : 展演台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720988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6,23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523
採購名稱:展演台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6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組長
連絡人電話:(04)8653424分機142
傳真號碼:(04)86560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2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30
開標日期:2022/0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8,119 元
Email:marve20071228@m2.pyjh.chc.edu.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擇一): 1.建築師事務所。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技術服務)。 (二)應附具下列之文件: 1.廠商各應附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b.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技師)。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技術服務)。 b.有效期限內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c.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d.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技師)。 2.廠商均應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廠商納稅證明。 (5)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校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 2.本案開標時間為1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 3.本案評審時間為俟開標完畢,本校會先行電話通知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 4.本案評審時間為1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時40分。 5.本案決標時間為同評審日。 6.本案開標、評審、議減價或決標地點皆為本校會議室。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9.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機關: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總務處張組長(04-8653424分機142)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承辦機關辦理訂約手續。 1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校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 2.本案開標時間為1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 3.本案評審時間為俟開標完畢,本校會先行電話通知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 4.本案評審時間為1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時40分。 5.本案決標時間為同評審日。 6.本案開標、評審、議減價或決標地點皆為本校會議室。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9.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機關:彰化縣立埔鹽國民中學總務處張組長(04-8653424分機142)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承辦機關辦理訂約手續。 1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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