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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4623
公佈日期 : 2022/05/31
採購單位 : 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1A0055
採購名稱 : (111)來義鄉文樂段農屏來340號農路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01665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3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A0055
採購名稱:(111)來義鄉文樂段農屏來340號農路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屏東縣來義鄉公所
機關地址:922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巖清榮
連絡人電話:(08)7850251分機149
傳真號碼:(08)785074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2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30
開標日期:2022/0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67,000 元
Email:ching.rung66@gmail.com
廠商資格 :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證明者3.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內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或公函文件。獨資者,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依循政府採購法第22條(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第1項第9款、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條暨第5條之1規定綜述略以:【以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經公開客觀評審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並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辦理。】為提高採購效率,本次公告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經簽奉鈞長准予同意逕行改採限制性招標,並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2.開標(議、比價):本工程採2階段開標,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原住民廠商亦應繳交原住民證明文件,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經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4.屆時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延宕截標、開標之時程,將順延至下個正常上班日。 5.關於土木包工業及營造業之承攬手冊於本案投招標階段得暫免予檢附與審查,惟於得標後機關得查驗承攬手冊正本或影本。 6.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個工作天內簽約完畢,且繳納決標價之百分之十履約保證金,並應於簽約日起7個工作天內開工,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20個工作天內竣工,簽約、開工日期若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7.開標後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8.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 9.本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850251轉213、傳真:08-7851431、地址: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10. 本工程為上級補助款需俟經費核撥後支付。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依循政府採購法第22條(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第1項第9款、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條暨第5條之1規定綜述略以:【以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經公開客觀評審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並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辦理。】為提高採購效率,本次公告倘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經簽奉鈞長准予同意逕行改採限制性招標,並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2.開標(議、比價):本工程採2階段開標,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原住民廠商亦應繳交原住民證明文件,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3.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者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財經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4.屆時如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延宕截標、開標之時程,將順延至下個正常上班日。 5.關於土木包工業及營造業之承攬手冊於本案投招標階段得暫免予檢附與審查,惟於得標後機關得查驗承攬手冊正本或影本。 6.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個工作天內簽約完畢,且繳納決標價之百分之十履約保證金,並應於簽約日起7個工作天內開工,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20個工作天內竣工,簽約、開工日期若逢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7.開標後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8.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 9.本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電話:08-7850251轉213、傳真:08-7851431、地址: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10. 本工程為上級補助款需俟經費核撥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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