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353578
公佈日期 : 2022/05/2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81100013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委託清理無殘值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工作(廢竹木料、廢注油電桿、廢橫擔)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45126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2,02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81100013
採購名稱:111年度委託清理無殘值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工作(廢竹木料、廢注油電桿、廢橫擔)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規範:黃敏姝,招標:吳明芬
連絡人電話:(049)2350101分機2610
傳真號碼:(049)23581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1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24
開標日期:2022/05/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0,750 元
Email:u776118@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詳附加說明5.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為315,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315,000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投標文件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項次八如勾選「是」,則投標文件需另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詳招標資料附件5)。 4.履約期限: 4-1自訂約日起有效期間3個月為原則。 4-2履約期間起始日,乙方需於決標日之次日起21日曆天內開工清除,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會同委託之清除廠商完成清理契約數量,清除時間需為甲方上班日,另乙方應於清除完成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處理完畢,並開製妥善處理文件交予甲方。 5.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5-1廠商最近一期或其前一期納稅之營業稅繳稅証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5-3依下列資格文件擇一辦理:(檢核有效日期應大於2個月) (1)符合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廢棄物代碼R-0701)。 (2)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廢棄物代碼R-0701)。 註:再利用機構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另應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6.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不含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檢舉機關: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9)2350101#2210傳真電話:(049)2325414;廉政電子信箱:d11863@taipower.com.tw 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10.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為315,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315,000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投標文件應檢附領標電子憑據。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項次八如勾選「是」,則投標文件需另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詳招標資料附件5)。 4.履約期限: 4-1自訂約日起有效期間3個月為原則。 4-2履約期間起始日,乙方需於決標日之次日起21日曆天內開工清除,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會同委託之清除廠商完成清理契約數量,清除時間需為甲方上班日,另乙方應於清除完成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處理完畢,並開製妥善處理文件交予甲方。 5.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5-1廠商最近一期或其前一期納稅之營業稅繳稅証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5-3依下列資格文件擇一辦理:(檢核有效日期應大於2個月) (1)符合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廢棄物代碼R-0701)。 (2)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廢棄物代碼R-0701)。 註:再利用機構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另應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6.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不含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檢舉機關: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9)2350101#2210傳真電話:(049)2325414;廉政電子信箱:d11863@taipower.com.tw 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10.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