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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2865
公佈日期 : 2022/05/27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採購案號 : AF-111-34
採購名稱 : 111年澎湖海龜族群監測計畫勞務委託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05190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F-111-34
採購名稱:111年澎湖海龜族群監測計畫勞務委託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莊竣翔
連絡人電話:(06)9262620分機113
傳真號碼:(06)92747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29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5
開標日期:2022/05/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00 元
Email:fm97250@farm.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資格為政府立案學術研究機構團體、顧問機構、法人組織、學校或依法登記之公司、商號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服務建議書8份(如份數不足者,不視為不合格標,不足之份數由機關自行黑白雙面複印,若有影響評選委員評分之情形,由廠商自行負責) (六)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七)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未於開標前附於標封內者,不視為不合格標,並請依機關規定期限內補正、提出說明)。 (八)標單。 (九)廠商估價單。 (十)廠商須提供具有承作本標案能力之證明文件。例如具有水下生態調查相關之證明文件及曾承作本縣或台灣其他縣市生物監測調查相關標案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因原招標文件漏提供「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故補充「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並依規延長等標期,及修正投標須知、標封。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0元。 (二)通訊領取者: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招標、決標原則: (一)招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 (二)決標原則:以「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採不訂底價之固定金額決標。 (三)本案分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及「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地點於本局;「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於「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開標後由業務單位擇期召開,並與評選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 五、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翌日起15日內。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因原招標文件漏提供「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故補充「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並依規延長等標期,及修正投標須知、標封。 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文件售價:新台幣0元。 (二)通訊領取者: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止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行政科(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子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自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示電子領標證明或憑證。 二、截、開標日當天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首日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招標、決標原則: (一)招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 (二)決標原則:以「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採不訂底價之固定金額決標。 (三)本案分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及「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地點於本局;「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於「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開標後由業務單位擇期召開,並與評選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事宜。 五、得標廠商與機關之簽約時間:決標翌日起15日內。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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