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352855
公佈日期 : 2022/05/27
採購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採購案號 : 111-17
採購名稱 : 炊場冷凍庫及汰換冷藏庫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59379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1,957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17
採購名稱:炊場冷凍庫及汰換冷藏庫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機關地址: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許俊夫
連絡人電話:(07)7920586分機257
傳真號碼:(07)792372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12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18
開標日期:2022/05/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82,750 元
Email:kswz2@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經濟部丙等(含以上)冷凍調業相關之廠商。 (二)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標公告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不另檢附) (一)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二)投標須知。 (三)標價清單。 (四)契約條款。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應備文件審查表。 (七)委任授權書。 (八)退押標金申請書。 (九)現場勘驗單。 (十)標封封面。 三、標封內應附文件:(第二項至第十項文件未附,為不合格標) (ㄧ)應備文件審查表。 (二)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三)標價清單。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票據或現金繳納之收據。 (六)廠商納稅之證明。 (七)丙等(含以上)冷凍調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八)現場勘驗單。 (九)壹名以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證書,附回訓教育訓練紀錄(須於公司服務滿三個月,提供公司勞保證明影印本)。 (十)壹名以上公共品質管理員證書 (須於公司服務滿三個月,提供公司勞保證明影印本) ★以上資料若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公司大小章」 四、其他: (一)投標者應詳閱全部招標文件及契約條款,投標前應親自至本監案場詳細勘查,於截止投標前於每一上班日(上午10:00至11:00)持身分證明文件向本監總務科申請現場勘查,俾對本案有深切瞭解,本案採購標的需含安裝於本監範圍區內,投標前須親至案場詳細勘查,俾對本案有深切瞭解,對於案場安裝條件、運輸路程、原有溝渠、建築物、施工環境、門禁管制、工作時間、工人來源以及當地法規等,均應完全明瞭,如有疑問應即要求本監解釋。倘因事前疏忽致遭受任何損失,概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日後並不得要求任何加價,不得諉稱不了解或藉詞推卸其應適當估計全部相關安裝費之責任。 ★現場會勘後,招標文件A09現場勘驗單由監方人員簽名後,隨投標文件裝入標封內,為本案必要之文件。 (二)安裝期間如有可能導致戒護安全之疑慮,須經本監同意後方可施作。 (三)本案須將採購標的安裝於本監指定之位置並測試完成。 (四)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他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標公告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不另檢附) (一)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二)投標須知。 (三)標價清單。 (四)契約條款。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應備文件審查表。 (七)委任授權書。 (八)退押標金申請書。 (九)現場勘驗單。 (十)標封封面。 三、標封內應附文件:(第二項至第十項文件未附,為不合格標) (ㄧ)應備文件審查表。 (二)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三)標價清單。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票據或現金繳納之收據。 (六)廠商納稅之證明。 (七)丙等(含以上)冷凍調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八)現場勘驗單。 (九)壹名以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證書,附回訓教育訓練紀錄(須於公司服務滿三個月,提供公司勞保證明影印本)。 (十)壹名以上公共品質管理員證書 (須於公司服務滿三個月,提供公司勞保證明影印本) ★以上資料若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公司大小章」 四、其他: (一)投標者應詳閱全部招標文件及契約條款,投標前應親自至本監案場詳細勘查,於截止投標前於每一上班日(上午10:00至11:00)持身分證明文件向本監總務科申請現場勘查,俾對本案有深切瞭解,本案採購標的需含安裝於本監範圍區內,投標前須親至案場詳細勘查,俾對本案有深切瞭解,對於案場安裝條件、運輸路程、原有溝渠、建築物、施工環境、門禁管制、工作時間、工人來源以及當地法規等,均應完全明瞭,如有疑問應即要求本監解釋。倘因事前疏忽致遭受任何損失,概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日後並不得要求任何加價,不得諉稱不了解或藉詞推卸其應適當估計全部相關安裝費之責任。 ★現場會勘後,招標文件A09現場勘驗單由監方人員簽名後,隨投標文件裝入標封內,為本案必要之文件。 (二)安裝期間如有可能導致戒護安全之疑慮,須經本監同意後方可施作。 (三)本案須將採購標的安裝於本監指定之位置並測試完成。 (四)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他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