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352535
公佈日期 : 2022/05/26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採購案號 : chenkko11101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政府非法農藥清運銷毀勞務採購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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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0551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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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69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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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henkko11101
採購名稱:高雄市政府非法農藥清運銷毀勞務採購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翁存科
連絡人電話:(07)7995678分機6161
傳真號碼:(07)74012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2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9
開標日期:2022/05/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300,000 元
Email:chenkko@k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
1.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
2.若僅為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者,應出示配合之處理或清除業者進場處理許可同意書(正本)。
附加說明 : (二)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
4.若僅為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者,應出示配合之處理或清除業者進場處理許可同意書(正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電子領標憑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領者: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至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索取招標文件免費不具名領取。
(二)郵寄索取:請向本局政風室索取,內附回郵六十五元郵票,並另註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每次限領乙份,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
(三)電子領標:請上網至網址 http://web.pcc.gov.tw領標。
其他:
1.主辦單位電話07-7995678-6161
2.開標當日如遇颱風(經本市宣佈放假)或因故放假則順延至上班日始舉行
3.本案開放廠商電子領標,依採購法第93-1條規定其等標期得予縮短。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檢舉電話及信箱:
(1)名稱: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政府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2)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3177777
傳真:02-2918888
(3)名稱:高雄市調查處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26號
電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傳真:07-2818888
(4)名稱:南區機動工作組
電話:07-8122910
(5)名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政風室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6樓
電話:07-7995678轉6042
(6)名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7)名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話:0800-025-02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二)應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
4.若僅為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者,應出示配合之處理或清除業者進場處理許可同意書(正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電子領標憑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親領者:辦公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至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索取招標文件免費不具名領取。
(二)郵寄索取:請向本局政風室索取,內附回郵六十五元郵票,並另註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每次限領乙份,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
(三)電子領標:請上網至網址 http://web.pcc.gov.tw領標。
其他:
1.主辦單位電話07-7995678-6161
2.開標當日如遇颱風(經本市宣佈放假)或因故放假則順延至上班日始舉行
3.本案開放廠商電子領標,依採購法第93-1條規定其等標期得予縮短。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檢舉電話及信箱:
(1)名稱: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政府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2)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3177777
傳真:02-2918888
(3)名稱:高雄市調查處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26號
電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傳真:07-2818888
(4)名稱:南區機動工作組
電話:07-8122910
(5)名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政風室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6樓
電話:07-7995678轉6042
(6)名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7)名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話:0800-025-02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