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351934
公佈日期 : 2022/05/26
採購單位 :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35
採購名稱 : 111年度臺南市官田區路燈維護勞務採購(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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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49302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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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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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6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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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35
採購名稱:111年度臺南市官田區路燈維護勞務採購(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地址: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健軒 / 彭?誼
連絡人電話:(06)5791118分機163 / 219
傳真號碼:(06)57924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19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23
開標日期:2022/05/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86,000 元
Email:stu10119@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請詳投標須知第33點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如: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1.履約期限:
(1)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自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實作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一般器材故障維修者(燈泡或安定器故障、開關故障或跳脫等為派工日次日起2日內修復)。
(3)線路故障及無法立即修復者(台電線路斷線、線路遭竊、線路挖損…等) 派工日次日起7日內修復放亮。
(4)燈桿折損:通報後將立即聯絡開口契約廠商派員搶修,當下先予以斷電、移置電桿,排除立即危險,後續因廠商需訂製燈桿,故於派工日次日起10日內復原完畢。
2.付款方式:採派工單方式依實際需要派工通知廠商施作,施作完竣後,得由廠商按月提出就前一月份(或累積數月份)之完工報告書並包含每一工項施工前、中、後記錄申請分批驗收;機關於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再分批計價付款。
3.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4.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6.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8.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9.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履約期限:
(1)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自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實作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一般器材故障維修者(燈泡或安定器故障、開關故障或跳脫等為派工日次日起2日內修復)。
(3)線路故障及無法立即修復者(台電線路斷線、線路遭竊、線路挖損…等) 派工日次日起7日內修復放亮。
(4)燈桿折損:通報後將立即聯絡開口契約廠商派員搶修,當下先予以斷電、移置電桿,排除立即危險,後續因廠商需訂製燈桿,故於派工日次日起10日內復原完畢。
2.付款方式:採派工單方式依實際需要派工通知廠商施作,施作完竣後,得由廠商按月提出就前一月份(或累積數月份)之完工報告書並包含每一工項施工前、中、後記錄申請分批驗收;機關於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再分批計價付款。
3.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4.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6.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8.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9.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