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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1205
公佈日期 : 2022/05/25
採購單位 : 中央印製廠
採購案號 : 1110311J08
採購名稱 : 熔點測試儀1臺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17193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63,87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311J08
採購名稱:熔點測試儀1臺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中央印製廠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顏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2156789分機260
傳真號碼:(02)221426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1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19
開標日期:2022/05/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7,500 元
Email:high2563@mail.cepp.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附件C)。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未加蓋廠商印章或負責人印章或簽署者,資格標審查將判定為不合格。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附件檔案-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本案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以匯款繳納者須提供匯款收據聯或繳款之相關證明影本,以金融機構票據繳納者得置於資格標封內遞送,其他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完成交貨。 2.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廠商洽公(投、開標、交貨或其他業務往來等)進入本廠時,應提供疫苗2劑接種紀錄證明(黃卡、健保快易通APP或健保卡上註記),或檢附3日內抗原快篩報告、家用快篩、PCR檢驗陰性證明,供本廠大門口稽查人員檢視。 3.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之「資格標(封)」及「規格標(封)」文件均不得報列標價,否則該標不予接受;「資格標」及「規格標」合併開標,文件經本廠審查不合格者,或價格標開標前經本廠發現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應不予開標情形者,「價格標(封)」不予開啟,並原封發還。 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熔點測試儀1臺資格標(封)』、『熔點測試儀1臺規格標(封)』及『熔點測試儀1臺價格標(封)』,未依上述規定分別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名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4.「規格標(封)」文件內容: (1)「熔點測試儀1臺」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並請標註與規格相符之順序,以利規格審查。 (2)規格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列詳細規格並註明廠牌型號者,或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 5.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完成交貨。 2.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廠商洽公(投、開標、交貨或其他業務往來等)進入本廠時,應提供疫苗2劑接種紀錄證明(黃卡、健保快易通APP或健保卡上註記),或檢附3日內抗原快篩報告、家用快篩、PCR檢驗陰性證明,供本廠大門口稽查人員檢視。 3.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之「資格標(封)」及「規格標(封)」文件均不得報列標價,否則該標不予接受;「資格標」及「規格標」合併開標,文件經本廠審查不合格者,或價格標開標前經本廠發現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應不予開標情形者,「價格標(封)」不予開啟,並原封發還。 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投標文件分別裝封並標示『熔點測試儀1臺資格標(封)』、『熔點測試儀1臺規格標(封)』及『熔點測試儀1臺價格標(封)』,未依上述規定分別密封者,該標不予接受;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名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4.「規格標(封)」文件內容: (1)「熔點測試儀1臺」相關型錄或規格文件,並請標註與規格相符之順序,以利規格審查。 (2)規格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列詳細規格並註明廠牌型號者,或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 5.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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