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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51128
公佈日期 : 2022/05/2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採購案號 : 1119015
採購名稱 :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東湖托嬰中心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111813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9015
採購名稱: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東湖托嬰中心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楊雅婷/婦幼科鍾秀卿1999轉1946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1646
傳真號碼:(02)272065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9
開標日期:2022/04/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503,235 元
Email:ha_sgyating@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一、章程或業務項目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之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 二、設有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科、系、所之學校。
附加說明 :
注意:廠商投標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如有任何疑問,請於出發投標前詢問完成。投標請列印「投標封套」(請填妥廠商資料)黏貼於紙袋或紙箱等不透明容器上,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等資料密封包裝後,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局簽收(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送達者無效)。另因本府市政大樓實施門禁管制,且進入本府均需全程配戴口罩,請投標廠商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預留相關作業時間,以免遲到損及自身權益。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如有領標或電子憑證下載等操作問題,請洽詢中華電信客服0800-080-512。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為本府1樓中央東區服務台。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4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依「以社會局辦理北一女舊校舍改建NPO案為例,檢討本府現行OT及促參案委外廠商參與工程設計之時點與機制」會議決議OT案委外廠商參與工程設計時點,至遲於完工前1年完成招標與OT廠商簽約為原則。本案第一階段(參與工程設計期) 自決標次日起至點交前一日期間不核予經費。自第二階段(籌備期)起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各年度之委託項目與費用,以當年度本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數核實撥付,於額度內依年度標準覈實提供;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廠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詳契約第9條)。另人事費調整及續約規定詳契約第8條及第19條。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111年4月14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111年4月18日前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或如欲場勘請洽婦幼科27208889轉1946鍾秀卿小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注意:廠商投標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如有任何疑問,請於出發投標前詢問完成。投標請列印「投標封套」(請填妥廠商資料)黏貼於紙袋或紙箱等不透明容器上,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等資料密封包裝後,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局簽收(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送達者無效)。另因本府市政大樓實施門禁管制,且進入本府均需全程配戴口罩,請投標廠商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預留相關作業時間,以免遲到損及自身權益。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如有領標或電子憑證下載等操作問題,請洽詢中華電信客服0800-080-512。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為本府1樓中央東區服務台。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4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依「以社會局辦理北一女舊校舍改建NPO案為例,檢討本府現行OT及促參案委外廠商參與工程設計之時點與機制」會議決議OT案委外廠商參與工程設計時點,至遲於完工前1年完成招標與OT廠商簽約為原則。本案第一階段(參與工程設計期) 自決標次日起至點交前一日期間不核予經費。自第二階段(籌備期)起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各年度之委託項目與費用,以當年度本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數核實撥付,於額度內依年度標準覈實提供;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廠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詳契約第9條)。另人事費調整及續約規定詳契約第8條及第19條。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111年4月14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111年4月18日前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或如欲場勘請洽婦幼科27208889轉1946鍾秀卿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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