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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8765
公佈日期 : 2022/05/2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採購案號 : SZ111-008
採購名稱 : 111年購置各里義工裝備【制服、工作鞋、雨具】(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14824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1,09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Z111-008
採購名稱:111年購置各里義工裝備【制服、工作鞋、雨具】(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惠文/林漢昭
連絡人電話:(02)26411111分機166/314
傳真號碼:(02)264890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3
開標日期:2022/04/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59,540 元
Email:an4839@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得以承攬或供應本採購標的之廠商
附加說明 :
[更正招標公告]本案於111年4月7日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一)投標須知貳、一般條款第十四點增列(四):本案各項次經評選結果,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為優勝廠商後,辦理決標程序。各項次依序分別決標,倘廠商標價低於各項次底價金額,逕行決標;倘廠商標價高於底價金額,該廠商該項次則不予決標。(無比、減價程序) 各項次〔本標案計11個項次(品項)〕至多決標予5家廠商,各該項次得標廠商有1家以上則不再行招標。 (二)廠商評選須知第四點增列(四):因本案未明確規範規格等級,亦無同等品相關規範。本所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請廠商提供各項次所需樣品。(後續排序順移1位) (三)廠商評選須知第四點第(六)款修正為第(七)款,內容為:序位前5名(序位合計值最低)之廠商為優勝廠商,評選、決標辦法如下: 1.每項次〔本標案計11個項次(品項)〕皆擇至多5家廠商為優勝廠商。惟各項次承作廠商未達5家時,有1家以上得標則不再行招標。 2.本採購案分為11個項次,廠商僅需提出一式(12)份企劃書。 3.各項次經評選結果,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為優勝廠商後,辦理決標程序。各項次依序分別決標,倘廠商標價低於各項次底價金額,逕行決標;倘廠商標價高於底價金額,該廠商該項次則不予決標。(無比、減價程序) (四)廠商評選須知第四點增列(八):有序位相同,且均得為優勝廠商時,決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如下。但其綜合評選次數已達政府採購法第56條規定之3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抽籤方式由評選委員會委員互推一人抽籤: 廠商如序位合計相同,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之1規定,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決標。得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後續排序順移1位) (五)評選委員評分表及標價清單補述:(每品項至少提供1件,至多提供3件;男、女款可分別列計)。 (六)本案經變更或補充,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本案截標、開標日期延長至111年4月13日,釋疑期限延長至111年4月8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11年3月25日起至111年4月13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三)以電子領標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111年4月13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評選日期及地點]評選地點、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 1、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得標、訂約廠商應繳納印花稅] 1.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實依印花稅法第8條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肆、二十等規定繳納印花稅,本機關提供「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等文件供得標、訂約廠商利用。 疑義、異議及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1年4月8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更正招標公告]本案於111年4月7日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如下: (一)投標須知貳、一般條款第十四點增列(四):本案各項次經評選結果,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為優勝廠商後,辦理決標程序。各項次依序分別決標,倘廠商標價低於各項次底價金額,逕行決標;倘廠商標價高於底價金額,該廠商該項次則不予決標。(無比、減價程序) 各項次〔本標案計11個項次(品項)〕至多決標予5家廠商,各該項次得標廠商有1家以上則不再行招標。 (二)廠商評選須知第四點增列(四):因本案未明確規範規格等級,亦無同等品相關規範。本所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請廠商提供各項次所需樣品。(後續排序順移1位) (三)廠商評選須知第四點第(六)款修正為第(七)款,內容為:序位前5名(序位合計值最低)之廠商為優勝廠商,評選、決標辦法如下: 1.每項次〔本標案計11個項次(品項)〕皆擇至多5家廠商為優勝廠商。惟各項次承作廠商未達5家時,有1家以上得標則不再行招標。 2.本採購案分為11個項次,廠商僅需提出一式(12)份企劃書。 3.各項次經評選結果,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為優勝廠商後,辦理決標程序。各項次依序分別決標,倘廠商標價低於各項次底價金額,逕行決標;倘廠商標價高於底價金額,該廠商該項次則不予決標。(無比、減價程序) (四)廠商評選須知第四點增列(八):有序位相同,且均得為優勝廠商時,決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如下。但其綜合評選次數已達政府採購法第56條規定之3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抽籤方式由評選委員會委員互推一人抽籤: 廠商如序位合計相同,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之1規定,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決標。得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後續排序順移1位) (五)評選委員評分表及標價清單補述:(每品項至少提供1件,至多提供3件;男、女款可分別列計)。 (六)本案經變更或補充,屬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本案截標、開標日期延長至111年4月13日,釋疑期限延長至111年4月8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11年3月25日起至111年4月13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三)以電子領標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111年4月13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評選日期及地點]評選地點、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 1、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得標、訂約廠商應繳納印花稅] 1.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實依印花稅法第8條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肆、二十等規定繳納印花稅,本機關提供「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等文件供得標、訂約廠商利用。 疑義、異議及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1年4月8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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