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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6355
公佈日期 : 2022/05/17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1-7-34
採購名稱 : 郵政存簿儲金簿600萬本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801942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7-34
採購名稱:郵政存簿儲金簿600萬本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佳憲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分機2303
傳真號碼:(02)2357667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6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11
開標日期:2022/05/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000,000 元
Email:ashell529@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外國廠商: 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本採購是否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 是 (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圖稿審核及樣本校對、測試: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供樣稿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作圖稿送甲方審核,自收到甲方確認圖稿通知次日起7工作天內,送15本樣本交由甲方校對並測試。如圖稿審核、樣本校對或測試不合格者,乙方應於甲方退件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重製圖稿複審、樣本複校或複測試,任一項目改正次數逾2次仍未能合格者,甲方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分24批交貨,每批25萬本,自甲方樣本校對及測試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每20日逐批ㄧ次交貨,並於第1批交貨時附交樣本600本。 ◎本採購案之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如下: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為因應新冠肺炎,本公司進行門禁管制,如發燒或未戴口罩者,均不得入內洽公(含投、開標)。 【注意事項】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第1次更正公告: 一、更正投標須知第四(六)2. 原截止投標期限:民國111年5月10日17時00分;更正為截止投標期限:民國111年5月11日17時00分 二、更正投標須知第18點 原開標時間:民國111年5月11日14時30分;修正為民國111年5月12日14時30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圖稿審核及樣本校對、測試: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供樣稿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作圖稿送甲方審核,自收到甲方確認圖稿通知次日起7工作天內,送15本樣本交由甲方校對並測試。如圖稿審核、樣本校對或測試不合格者,乙方應於甲方退件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重製圖稿複審、樣本複校或複測試,任一項目改正次數逾2次仍未能合格者,甲方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分24批交貨,每批25萬本,自甲方樣本校對及測試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每20日逐批ㄧ次交貨,並於第1批交貨時附交樣本600本。 ◎本採購案之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如下: 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以本公司於開標前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廠商免付相關證明文件。 ◎其餘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為因應新冠肺炎,本公司進行門禁管制,如發燒或未戴口罩者,均不得入內洽公(含投、開標)。 【注意事項】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第1次更正公告: 一、更正投標須知第四(六)2. 原截止投標期限:民國111年5月10日17時00分;更正為截止投標期限:民國111年5月11日17時00分 二、更正投標須知第18點 原開標時間:民國111年5月11日14時30分;修正為民國111年5月12日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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