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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4608
公佈日期 : 2022/05/13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10315-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11年度外籍家庭看護工支援服務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7376895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315-1
採購名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11年度外籍家庭看護工支援服務計畫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蔡瑞民先生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821
傳真號碼:(03)334168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3/2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3/30
開標日期:2022/0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96,700 元
Email:1003104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經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學校、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投標廠商為政府核准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者,應出具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2.投標廠商為學校,應出具 (1)學校同意參加本採購案投標之授權證明書(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或公文;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3.投標廠商為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不包含學校)者,應出具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服務建議書; (4)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至111年10月7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於決標翌日起40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1式1份送交機關審查。 2.於111年10月21日前將計畫執行成果與相關佐證資料製作成果報告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3張),送機關辦理驗收。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03-3322101分機6821)蔡瑞民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一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111年3月25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投標須知第60條(2)決標方式為:(2-6)其他(由洽辦機關敘明):本案採固定價金新臺幣99萬6,700元。 3.截止收件時間延至111年3月30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11年3月30日上午10時30分。 4.開標地點為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5.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至111年10月7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於決標翌日起40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1式1份送交機關審查。 2.於111年10月21日前將計畫執行成果與相關佐證資料製作成果報告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3張),送機關辦理驗收。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03-3322101分機6821)蔡瑞民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一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111年3月25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投標須知第60條(2)決標方式為:(2-6)其他(由洽辦機關敘明):本案採固定價金新臺幣99萬6,700元。 3.截止收件時間延至111年3月30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至111年3月30日上午10時30分。 4.開標地點為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5.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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