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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4476
公佈日期 : 2022/05/1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221170008
採購名稱 : 111年度二次變電所設備汰換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5629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837,06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221170008
採購名稱:111年度二次變電所設備汰換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23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東洋
連絡人電話:(037)266911分機517
傳真號碼:(037)2640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29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5
開標日期:2022/05/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900,000 元
Email:u21039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須具下列資格(為確保廠商履約之能力,遂訂定下列基本資格): (一)經政府核准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 (二)納稅證明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並須於投標時附具核准業務項目相關證件資料審查。 (四)本案施工將影響供電安全及人員工作安全,投標廠商須有專業證照包含乙級變電技術裝修技術士,並提供證照人員之在職勞保投保資料,投保日至少為開標日前三個月,以證明該證照人員屬乙方編制人員。(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4,190,476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4,190,476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111年05月05日17時止在本處【苗栗市為公路236號】事務課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40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附回郵信封$190註名索標案號向事務課郵購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 [其他]:押標金:1,500,000元整(現金請繳至投標須知指定帳戶並註明押標金及案號;現金繳納者無法當日取回押標金,若需開標當日取回押標金者,請以投標須知規定之其他方式繳交)。 1.公告截標日、開標日若當地政府宣布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2.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其相關子法為準。 3.餘詳採購投標須知。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5.本處政風專線037-264773 政風電子郵件信箱:d12263@taipower.com.tw。 6.廠商資格證件請影印全份資料。 7.公開招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 8.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應於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 9.本案為不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均投入綜合封中密封。 10.請注意:依工程會98.4.14工程企字第○九八○○一五九二二○號函釋: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投標廠商僅交所述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11.請注意:依法務部107年12月10日法廉字第10705012760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12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70043556號函:新增法務部設計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招標文件等,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但屬第1項但書第3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第18條第3項規定,違反第1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12.111/4/1辦理招標公告更正,更正內容為詳細價目表項目和數量。 13.本次公告招標文件修改如下(非屬重大變更,詳細請參考契約電子檔): (1)工程採購契約第十二條。 (2)一般條款L2、L20。 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前次採現場領標者,憑已領取之紙本契約書更換新契約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4,190,476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4,190,476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至111年05月05日17時止在本處【苗栗市為公路236號】事務課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400元整【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58111224900067號,憑收據親自領取圖說或附回郵信封$190註名索標案號向事務課郵購或於【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電子檔。 】 [其他]:押標金:1,500,000元整(現金請繳至投標須知指定帳戶並註明押標金及案號;現金繳納者無法當日取回押標金,若需開標當日取回押標金者,請以投標須知規定之其他方式繳交)。 1.公告截標日、開標日若當地政府宣布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2.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其相關子法為準。 3.餘詳採購投標須知。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5.本處政風專線037-264773 政風電子郵件信箱:d12263@taipower.com.tw。 6.廠商資格證件請影印全份資料。 7.公開招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 8.對招標文件有疑義應於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 9.本案為不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均投入綜合封中密封。 10.請注意:依工程會98.4.14工程企字第○九八○○一五九二二○號函釋: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投標廠商僅交所述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11.請注意:依法務部107年12月10日法廉字第10705012760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12月14日工程企字第1070043556號函:新增法務部設計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招標文件等,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但屬第1項但書第3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第18條第3項規定,違反第1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12.111/4/1辦理招標公告更正,更正內容為詳細價目表項目和數量。 13.本次公告招標文件修改如下(非屬重大變更,詳細請參考契約電子檔): (1)工程採購契約第十二條。 (2)一般條款L2、L20。 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前次採現場領標者,憑已領取之紙本契約書更換新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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