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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2941
公佈日期 : 2022/05/11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採購案號 : IA111-038
採購名稱 : 111年農田水利政策業務成果推廣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403004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6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IA111-038
採購名稱:111年農田水利政策業務成果推廣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秘書室王小姐
連絡人電話:(02)81958115分機3178
傳真號碼:(02)891162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29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4
開標日期:2022/05/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yenting@ia.gov.tw
廠商資格 :
合法立案之廠商,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以上(一)、(二)文件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署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廠商投標文件未書寫標價(經費明細及總價),亦屬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五)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以上(一)、(二)文件請提出影本並免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但必要時本署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四)投標廠商之標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廠商投標文件未書寫標價(經費明細及總價),亦屬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五)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惟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者,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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