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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2628
公佈日期 : 2022/05/11
採購單位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11024
採購名稱 : 發送簡訊推廣納稅義務人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納110年度綜合所得稅自繳稅款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84384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1,12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24
採購名稱:發送簡訊推廣納稅義務人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納110年度綜合所得稅自繳稅款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康華容
連絡人電話:(03)3396789分機1820
傳真號碼:(03)339658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27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4
開標日期:2022/05/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48,060 元
Email:NH17102@ntbna.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即開標當日日期、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有關招標規格文件疑義請洽本局徵收科吳小姐,電話03-3396789分機1562。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五)第2次招標:為避免影響廠商履約期程,招標文件之招標規範備註3.「本項手機簡訊之發送測試最遲應於111年5月5日前完成」變更為「本項手機簡訊之發送測試最遲應於111年5月10日前完成」,其餘依原招標文件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 (二)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即開標當日日期、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有關招標規格文件疑義請洽本局徵收科吳小姐,電話03-3396789分機1562。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五)第2次招標:為避免影響廠商履約期程,招標文件之招標規範備註3.「本項手機簡訊之發送測試最遲應於111年5月5日前完成」變更為「本項手機簡訊之發送測試最遲應於111年5月10日前完成」,其餘依原招標文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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