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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2548
公佈日期 : 2022/05/11
採購單位 : 臺南市立下營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10401
採購名稱 : 111學年度戶外教育童軍隔宿露營教學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589896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401
採購名稱:111學年度戶外教育童軍隔宿露營教學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立下營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735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1段41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簡雅琦(需求);陳信志(採購)
連絡人電話:(06)6891105分機131
傳真號碼:(06)68975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7
開標日期:2022/04/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5,600 元
Email:xinzhi@tn.edu.tw
廠商資格 :
請參閱本案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三十三點之規範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或保持外標封廠商電話暢通,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34點、第59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或以外標封廠商電話號碼電話通知)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外標封廠商電話未保持暢通(撥號未接通者)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投標須知第59點)。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 (資格審查)開標日上午9時於本校行政大樓3F會議室審查投標文件。 (評審作業)本案合格投標廠商不需辦理現場簡報。 (議價時間)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十日。 3.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 4.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叮嚀事項] 1.資料送交前,請再予檢視提交資料為最新且正確,避免資格不符。 2.呼籲有意投標廠商(寶號),能在寬裕的等標期期間內,儘早完成投標程序,勿集中於最後時段,避免期限內未能即時完成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或保持外標封廠商電話暢通,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34點、第59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或以外標封廠商電話號碼電話通知)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外標封廠商電話未保持暢通(撥號未接通者)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投標須知第59點)。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 (資格審查)開標日上午9時於本校行政大樓3F會議室審查投標文件。 (評審作業)本案合格投標廠商不需辦理現場簡報。 (議價時間)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十日。 3.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 4.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叮嚀事項] 1.資料送交前,請再予檢視提交資料為最新且正確,避免資格不符。 2.呼籲有意投標廠商(寶號),能在寬裕的等標期期間內,儘早完成投標程序,勿集中於最後時段,避免期限內未能即時完成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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