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4342083
公佈日期 : 2022/05/10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1-011
採購名稱 : 彰化縣警察局局本部靶場阻彈鋼板及北斗分局靶場防迴彈膠簾汰換更新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07571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28,1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11
採購名稱:彰化縣警察局局本部靶場阻彈鋼板及北斗分局靶場防迴彈膠簾汰換更新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武器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警察局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怡珊
連絡人電話:(04)7639062
傳真號碼:(04)7635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5/0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9
開標日期:2022/05/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48,000 元
Email:chwshan@ms2.chpb.gov.tw
廠商資格 :
1.具有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之登記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具有專業靶場製造、供應或本案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3年內之結算證明書或承作合約影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規格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訓練科承辦人陳永仕,電話:04-763555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規格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訓練科承辦人陳永仕,電話:04-7635553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