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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0991
公佈日期 : 2022/05/09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
採購案號 : 111013
採購名稱 : 投遞股投遞前郵件分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23293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33,18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13
採購名稱:投遞股投遞前郵件分揀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7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朝宗
連絡人電話:(04)7616690分機683
傳真號碼:(04)76188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5/03
開標日期:2022/05/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11,665 元
Email:paul661454@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4.投標廠商切結書。(請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製)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間及後續擴充 一、自民國111年7月1日起至民國112年6月30日止,共計1年。 二、甲方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含本條第3款及第4款後續擴充期間)內議價增購,但以不逾本契約預估契約總價金 10% 為上限。 三、履約期滿,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得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重新議價後續約,以2次為限,每次1年。重新議價者,其價款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之相關類別增減比例調整(增減未達3%時不調整),或雙方另行協議價款後辦理續約。 四、履約期滿,在甲方未招得適當承攬廠商或人員負責工作前,乙方應依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4個月為限。 五、履約期間如預估契約總價金提前用畢,且甲方未依第2款規定增購,視同履約期滿;甲方如依第2款辦理增購,於增購金額用畢時,視為履約期滿。乙方不得因而請求甲方賠償或補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間及後續擴充 一、自民國111年7月1日起至民國112年6月30日止,共計1年。 二、甲方如因業務需要得於履約期間(含本條第3款及第4款後續擴充期間)內議價增購,但以不逾本契約預估契約總價金 10% 為上限。 三、履約期滿,得以原契約規範條件並參考履約情況,經雙方協議得按原契約價款續約或重新議價後續約,以2次為限,每次1年。重新議價者,其價款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之相關類別增減比例調整(增減未達3%時不調整),或雙方另行協議價款後辦理續約。 四、履約期滿,在甲方未招得適當承攬廠商或人員負責工作前,乙方應依契約條件價款及其他規定繼續負責本契約所訂工作,但以不逾4個月為限。 五、履約期間如預估契約總價金提前用畢,且甲方未依第2款規定增購,視同履約期滿;甲方如依第2款辦理增購,於增購金額用畢時,視為履約期滿。乙方不得因而請求甲方賠償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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