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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0557
公佈日期 : 2022/05/06
採購單位 :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40804
採購名稱 : 「盤花敬大地 種樹福後代」-六堆三百紀念公園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0183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15,979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40804
採購名稱:「盤花敬大地 種樹福後代」-六堆三百紀念公園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莊慶隆
連絡人電話:(08)7782141
傳真號碼:(08)77858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3
開標日期:2022/04/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94,870 元
Email:n0003@ms1.gsn.gov.tw
廠商資格 :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符合本案招標標的之規劃、設計及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7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廣濟路26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本案監造服務為簽約日起至決算完成止。 2.評審時間:111年04 月 14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廠商依序進行評審,評審後結果以總分最高者為最有利標並擇期進行議價程序。 3.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4.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5.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本所建設課,餘詳委託技術服務甄選須知。 6.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7.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8.本案工程款須待上級補助款核撥後,再行請款 9.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10.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7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廣濟路26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本案監造服務為簽約日起至決算完成止。 2.評審時間:111年04 月 14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廠商依序進行評審,評審後結果以總分最高者為最有利標並擇期進行議價程序。 3.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4.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5.工程內容查詢請洽本所建設課,餘詳委託技術服務甄選須知。 6.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7.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8.本案工程款須待上級補助款核撥後,再行請款 9.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10.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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