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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0527
公佈日期 : 2022/05/0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採購案號 : SZ111-009
採購名稱 : 111年汐止區公所購置宣導品(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0108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9,66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Z111-009
採購名稱:111年汐止區公所購置宣導品(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採購-禮品飾品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小姐/林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6411111分機166/314
傳真號碼:(02)264890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08
開標日期:2022/04/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an4839@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得以承攬或供應本採購標的之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11年4月1日起至4月8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三)以電子領標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111年4月8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評審日期及地點](暫定)於111年4月8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所三樓會議室(開標室)召開。 1、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本機關保留採購項目及數量組合之權利,至多擇取符合需求之3家廠商,並以實際購置數量結算價金,廠商報價應含稅,因未能預期得標廠商可承攬數量,故請廠商審慎投標。 [得標、訂約廠商應繳納印花稅] 1.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實依印花稅法第8條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肆、二十等規定繳納印花稅,本機關提供「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等文件供得標、訂約廠商利用。 疑義、異議及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1年4月6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11年4月1日起至4月8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67)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三)以電子領標方式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111年4月8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評審日期及地點](暫定)於111年4月8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所三樓會議室(開標室)召開。 1、本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應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本機關保留採購項目及數量組合之權利,至多擇取符合需求之3家廠商,並以實際購置數量結算價金,廠商報價應含稅,因未能預期得標廠商可承攬數量,故請廠商審慎投標。 [得標、訂約廠商應繳納印花稅] 1.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實依印花稅法第8條及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肆、二十等規定繳納印花稅,本機關提供「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等文件供得標、訂約廠商利用。 疑義、異議及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1年4月6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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