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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40279
公佈日期 : 2022/05/0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15
採購名稱 : 萬華堀仔頭水圳周邊燈飾裝置財物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7359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8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15
採購名稱:萬華堀仔頭水圳周邊燈飾裝置財物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古鈺琦、林若家
連絡人電話:(02)23064468分機282、303
傳真號碼:(02)230280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1
開標日期:2022/04/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0,000 元
Email:wh-142@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文件費50元及須付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訂於111年4月12日上午10時,辦理資格文件審查﹔本案評審會議(簡報)訂於111年4月14日上午10時召開﹔另因防疫期間若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相關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如期召開時,則順延另訂召開評審會議日期並通知合格廠商到場。地點︰本所第2會議室(12樓),議價擇日通知。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4日(即111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採評審結果擇最符合需要之廠商議價決標,押標金15,000元、履約保證金15,000元及保固金15,000元。 8.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請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9.其他事項: (1)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2)為配合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3)逾截止期限者投標視為不合格。[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4)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 情持續升溫,進入本所行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開標會議室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文件費50元及須付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訂於111年4月12日上午10時,辦理資格文件審查﹔本案評審會議(簡報)訂於111年4月14日上午10時召開﹔另因防疫期間若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相關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如期召開時,則順延另訂召開評審會議日期並通知合格廠商到場。地點︰本所第2會議室(12樓),議價擇日通知。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4日(即111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採評審結果擇最符合需要之廠商議價決標,押標金15,000元、履約保證金15,000元及保固金15,000元。 8.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請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9.其他事項: (1)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2)為配合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3)逾截止期限者投標視為不合格。[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4)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 情持續升溫,進入本所行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開標會議室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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