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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8670
公佈日期 : 2022/05/0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8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城鄉里政交流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0253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8
採購名稱:111年度城鄉里政交流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怡君、黃秀鳳#6007
連絡人電話:(02)28826200分機8701
傳真號碼:(02)288130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3/3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1
開標日期:2022/04/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37,500 元
Email:bn_565@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合法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為: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 2.旅行業執照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51人)係供廠商參考,訂約時以固定單價每人新臺幣1萬2,500元(含稅)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履約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3萬7,500元。廠商服務建議書(或詳細價目表)所列報價如低於前開固定單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本採購案每人單價為新臺幣1萬2,500元整(單價預算公開)。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期間及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63萬7,500元。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實際需求,通知廠商履約,機關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時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如有非公務預算之隨行眷屬費用自行全額支付廠商。 5.前述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報期間。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評審會議: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本案經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欉俊杰、副召集人甘慕龍、委員許振禮、委員張永棟、委員張?美。 ※議價(約)日期:另擇期與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約)。 ※預定決標日期:111年4月29日前。 ※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本案收取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10%,係擔保契約履行,作為依約履行之保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51人)係供廠商參考,訂約時以固定單價每人新臺幣1萬2,500元(含稅)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履約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3萬7,500元。廠商服務建議書(或詳細價目表)所列報價如低於前開固定單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本採購案每人單價為新臺幣1萬2,500元整(單價預算公開)。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期間及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63萬7,500元。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實際需求,通知廠商履約,機關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時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如有非公務預算之隨行眷屬費用自行全額支付廠商。 5.前述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報期間。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評審會議: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本案經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欉俊杰、副召集人甘慕龍、委員許振禮、委員張永棟、委員張?美。 ※議價(約)日期:另擇期與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約)。 ※預定決標日期:111年4月29日前。 ※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本案收取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10%,係擔保契約履行,作為依約履行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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