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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8631
公佈日期 : 2022/05/04
採購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採購案號 : G65B-111015
採購名稱 : 小港廠(111)散裝黃豆汽車運輸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08939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3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65B-111015
採購名稱:小港廠(111)散裝黃豆汽車運輸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砂糖事業部
機關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孟娟
連絡人電話:(07)8214161分機769
傳真號碼:(07)84177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3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9
開標日期:2022/04/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641,710 元
Email:a03911@taisugar.com.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一、依法設立登記之汽車運輸業。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三、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証已廢止,不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以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本案連絡人 小港廠 運輸課 林鴻烈07-8214161分機237 ※第二次開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資料代之。(原營利事業登記証已廢止,不再適用)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征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廠商之票據信用查覆單,以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本案連絡人 小港廠 運輸課 林鴻烈07-8214161分機237 ※第二次開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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