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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8471
公佈日期 : 2022/05/04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NEB101D001
採購名稱 : 研發大樓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 (含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7,843,209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EB101D001
採購名稱:研發大樓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 (含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佳純
連絡人電話:(02)87258325
傳真號碼:(02)878990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1/1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1/24
開標日期:2022/01/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4,726,818 元
Email:631418@cpc.com.tw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因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1. 本案工作地點為本公司高雄廠區及廠商處。 2. 本案履約期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開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止。詳契約第7條。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1090930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 續廠商資格: 一、廠商得以下列方式參與投標: (一)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並依以下規定辦理: (1)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共同投標辦法」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4家。共同投標協議書如工作說明書附件。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3)廠商共同投標時,各成員廠商均應提送「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投標時須檢附資料如下: (一)「建築師事務所」,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3)建築師證書。 (4)納稅證明。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其營業範圍須有「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 (2)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機構為投標廠商。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3)技師受僱於投標廠商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資料或受僱證明(查詢日期為開標日前3個月內)。 (4)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須在有效期限內)。 (5)納稅證明。 (三)「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3)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技師證書。 (4)納稅證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 本案工作地點為本公司高雄廠區及廠商處。 2. 本案履約期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開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止。詳契約第7條。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1090930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 續廠商資格: 一、廠商得以下列方式參與投標: (一)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並依以下規定辦理: (1)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共同投標辦法」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4家。共同投標協議書如工作說明書附件。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3)廠商共同投標時,各成員廠商均應提送「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投標時須檢附資料如下: (一)「建築師事務所」,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3)建築師證書。 (4)納稅證明。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其營業範圍須有「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 (2)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機構為投標廠商。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3)技師受僱於投標廠商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資料或受僱證明(查詢日期為開標日前3個月內)。 (4)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須在有效期限內)。 (5)納稅證明。 (三)「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3)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技師證書。 (4)納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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