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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7894
公佈日期 : 2022/05/0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10118S0024
採購名稱 : 111至113年度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及C-0514)滅菌處理回收再利用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270,81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118S0024
採購名稱:111至113年度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及C-0514)滅菌處理回收再利用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雅真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1134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8
開標日期:2022/04/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370,745 元
Email:z4532@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本採購案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項目具有: (1)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及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2)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地址:臺北市艋舺大道101號9樓;承辦人員:李志勇;電話:(02)25553000分機221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年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本案為避免廠商未依約履行廢棄物清理責任,造成洽辦機關業務無法推動或有違法之情事而連累洽辦機關負有連帶賠償、罰鍰或清理之責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地址:臺北市艋舺大道101號9樓;承辦人員:李志勇;電話:(02)25553000分機2218)。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2年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本案為避免廠商未依約履行廢棄物清理責任,造成洽辦機關業務無法推動或有違法之情事而連累洽辦機關負有連帶賠償、罰鍰或清理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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