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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7507
公佈日期 : 2022/05/0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1m041
採購名稱 : 111年度掃路手推車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9626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63,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m041
採購名稱:111年度掃路手推車
採購類別:採購-清潔用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環清科羅意慧或秘書室林芳花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分機2149/7221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2
開標日期:2022/04/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63,400 元
Email:la-chenyenju@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國內廠商: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CA02990)、五金批發業(F106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990)、五金零售業(F20601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46萬3,400元整。 【其他應附證件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即交貨地點)由廠商提供,且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交貨時,貨品應為獨立空間堆放,且經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驗收合格並分送至本機關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履約期限】 1.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依規格製作短版手推車樣品1台、慢字旗(含旗桿)、橘色方形桶及置物箱各1個,交付本機關進行外觀審核(樣品製作及審核期程均包含於交貨期內),俟機關確認無誤並以書面通知後,廠商始得依樣量產。機關已確認外觀之樣品由廠商自行領回,得併入交貨總數中。另廠商如有送樣逾期情形,每日依契約總價金1?計算逾期違約金。 2.本案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交清全部標的物。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4.7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4.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6.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 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46萬3,400元整。 【其他應附證件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履約地點】履約所需臨時場所(即交貨地點)由廠商提供,且應為與機關協商後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地區,其所需費用概由得標廠商負擔。交貨時,貨品應為獨立空間堆放,且經機關點收後貨物保管責任仍應歸屬廠商,俟驗收合格並分送至本機關指定單位確認數量無誤後解除。 【履約期限】 1.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依規格製作短版手推車樣品1台、慢字旗(含旗桿)、橘色方形桶及置物箱各1個,交付本機關進行外觀審核(樣品製作及審核期程均包含於交貨期內),俟機關確認無誤並以書面通知後,廠商始得依樣量產。機關已確認外觀之樣品由廠商自行領回,得併入交貨總數中。另廠商如有送樣逾期情形,每日依契約總價金1?計算逾期違約金。 2.本案廠商應自決標次日起算120日曆天內交清全部標的物。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4.7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1.4.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6.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 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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