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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7385
公佈日期 : 2022/05/02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1014
採購名稱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111年環境衛生暨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業務觀摩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7498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14
採購名稱:彰化縣溪湖鎮公所111年環境衛生暨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業務觀摩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雅慧或邱惠敏
連絡人電話:(04)8852121分機218
傳真號碼:(04)88190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3
開標日期:2022/04/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9,000 元
Email:ch72@ems.chihu.gov.tw
廠商資格 :
六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 廠商資格: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社(綜合或甲種或乙種旅行業)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旅行社字樣。 (二) 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旅行業同業公會證書影本。 3.交通部旅行業執照影本(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社,綜合或甲種或乙種旅行社)。 4.納稅證明影本 5.企劃書6份。 6.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之文件。 *詳投標須知六十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七十七、 其他須知(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之採購、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之採購、辦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2條規定之採購,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機關指定之開標場所,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四)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原領標文件投標。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招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並於訂約前繳納履約保證金。 (六)屆時若因COVID-19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所得將活動展期或取消,得標廠商應予同意,並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額外收取費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七十七、 其他須知(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辦理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之採購、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之採購、辦理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2條規定之採購,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機關指定之開標場所,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三)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四)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原領標文件投標。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將契約完成廠商用印送達招標機關辦理訂約程序,並於訂約前繳納履約保證金。 (六)屆時若因COVID-19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所得將活動展期或取消,得標廠商應予同意,並不得以任何名義要求額外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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