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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6783
公佈日期 : 2022/05/0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1C014
採購名稱 : 111年度公園處委託維護管理服務(A1-C8)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108852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3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C014
採購名稱:111年度公園處委託維護管理服務(A1-C8)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廖祿友
連絡人電話:(02)25850192分機218
傳真號碼:(02)2595443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3/3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08
開標日期:2022/04/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814,905 元
Email:db-12695@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營造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2.其他業類:A101011種苗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
附加說明 :
【第3次公告】 倘有廠商於B組已有得標品項,本次招標再投標該組其它品項,本處將判定該項目品項之價格文件為不合格標,請投標廠商注意本規定。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審查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公告底價]: B6項:新臺幣16,300,000元整。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圓山公園管理所/廖祿友/(02)25850192分機218 [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廠商須依審查須知製作服務建議書]請依據投標須知第42點(二)1.辦理,證件封、價格封分別不同封套密封,裝入文件後裝入投標封套(箱)書面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各受評廠商經審查後之總評分平均達及格分數以上者,方得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請詳閱審查須知規定。 [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111年4月8日下午17:50分,審查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複數決標,採最低標決標:各項(組)決標原則同第62點原則辦理。共分A、B、C3組,各投標廠商每組限得1項。倘有廠商於某組已有得標品項,本次招標再投標該組其他項目品項,將判定該項目品項之價格文件為不合格標。 [預定決標日期]:審查會議後另定價格標開標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1年4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1. 機關預估辦理後續擴充期間為15個月,各分項之預估辦理後續擴充金額詳111年度公園處委託維護管理服務(A1-C8)預算金額、擴充金額及採購金額一覽表。 2.本案保留未來得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期滿前,廠商如有意續約並達到續約門檻,廠商應在履約期限屆滿前4個月,向機關書面申請,經機關依「公園委託維護管理服務續約評鑑作業規定」【詳工作需求書】向機關書面申請續約評鑑,經機關評定結果達合格分數以上者,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但廠商逾期未申請者,視為廠商無意續約,契約期滿後,勞務關係當然消滅。廠商依前項規定申請續約者,續約期間為每次12個月,最多以1次為限。 3.雙方如未續約,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價金,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 4.如有其他委託維護管理服務案因終止契約或履約不良時得辦理後擴因應。 5.如111、112年度預算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或停止本項政策時,機關得終止本案各年之契約或刪減部分需求項目。 6.有關勞務採購廠商投保約定事項之擴充條款如下: 非屬機關交付廠商維護管理之場域所發生之意外事故(納入後續擴充辦理): i.本處提供之場域清單。 ii.預留[20,000]平方公尺為本處於契約當年度臨時接管之公有空地、公園、綠地、廣場及行道樹等業管處所,並由本處以書面通知處所名稱、地址等資訊。無論預留面積於當年度執行數量多寡,契約價金不因此調整。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1年4月6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5850192#218、傳真:02-25954431、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1年4月6日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3次公告】 倘有廠商於B組已有得標品項,本次招標再投標該組其它品項,本處將判定該項目品項之價格文件為不合格標,請投標廠商注意本規定。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審查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公告底價]: B6項:新臺幣16,300,000元整。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圓山公園管理所/廖祿友/(02)25850192分機218 [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廠商須依審查須知製作服務建議書]請依據投標須知第42點(二)1.辦理,證件封、價格封分別不同封套密封,裝入文件後裝入投標封套(箱)書面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各受評廠商經審查後之總評分平均達及格分數以上者,方得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請詳閱審查須知規定。 [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111年4月8日下午17:50分,審查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複數決標,採最低標決標:各項(組)決標原則同第62點原則辦理。共分A、B、C3組,各投標廠商每組限得1項。倘有廠商於某組已有得標品項,本次招標再投標該組其他項目品項,將判定該項目品項之價格文件為不合格標。 [預定決標日期]:審查會議後另定價格標開標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1年4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1. 機關預估辦理後續擴充期間為15個月,各分項之預估辦理後續擴充金額詳111年度公園處委託維護管理服務(A1-C8)預算金額、擴充金額及採購金額一覽表。 2.本案保留未來得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期滿前,廠商如有意續約並達到續約門檻,廠商應在履約期限屆滿前4個月,向機關書面申請,經機關依「公園委託維護管理服務續約評鑑作業規定」【詳工作需求書】向機關書面申請續約評鑑,經機關評定結果達合格分數以上者,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但廠商逾期未申請者,視為廠商無意續約,契約期滿後,勞務關係當然消滅。廠商依前項規定申請續約者,續約期間為每次12個月,最多以1次為限。 3.雙方如未續約,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價金,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 4.如有其他委託維護管理服務案因終止契約或履約不良時得辦理後擴因應。 5.如111、112年度預算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或停止本項政策時,機關得終止本案各年之契約或刪減部分需求項目。 6.有關勞務採購廠商投保約定事項之擴充條款如下: 非屬機關交付廠商維護管理之場域所發生之意外事故(納入後續擴充辦理): i.本處提供之場域清單。 ii.預留[20,000]平方公尺為本處於契約當年度臨時接管之公有空地、公園、綠地、廣場及行道樹等業管處所,並由本處以書面通知處所名稱、地址等資訊。無論預留面積於當年度執行數量多寡,契約價金不因此調整。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1年4月6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5850192#218、傳真:02-25954431、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1年4月6日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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