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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6217
公佈日期 : 2022/04/29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751100019
採購名稱 : 本處超一路塔基改建工程導入電子圍籬技術服務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60157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51,7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751100019
採購名稱:本處超一路塔基改建工程導入電子圍籬技術服務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劉素君
連絡人電話:(03)5770766分機138
傳真號碼:(03)578307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08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12
開標日期:2022/04/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0,000 元
Email:u37662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電器承裝業、電器安裝業、儀器儀表安裝業(不分級)任一符合即可。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761,905元。 未稅採購金額:761,905元。 4.[決標原則]: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若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至少應至111年6月11日以後。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地點:另詳委託技術服務工作項目 4.工作主辦部門:土木組土木課 楊世楨課長 03-5770766轉217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761,905元。 未稅採購金額:761,905元。 4.[決標原則]: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若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至少應至111年6月11日以後。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地點:另詳委託技術服務工作項目 4.工作主辦部門:土木組土木課 楊世楨課長 03-5770766轉217 5.其餘詳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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