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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6149
公佈日期 : 2022/04/29
採購單位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採購案號 : 111040204
採購名稱 : 111年度無線電手提對講機及車裝對講機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9112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1040204
採購名稱:111年度無線電手提對講機及車裝對講機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尤旗樟
連絡人電話:(037)330083分機401
傳真號碼:(037)33335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20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7
開標日期:2022/04/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0,000 元
Email:mld9@judicial.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核可具備經電信主管機關登記在案之電信事業或營業項目為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等資格之公司行號或法人。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以下擇一即可) (1)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係採責任施作,投標廠商可於開標前之上班時間內,會同總務科、法警室勘察無線電車裝機之安裝現場,得標後不得藉故標單上未註明其他所需之材料品項而拒絕施作並藉此提高價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係採責任施作,投標廠商可於開標前之上班時間內,會同總務科、法警室勘察無線電車裝機之安裝現場,得標後不得藉故標單上未註明其他所需之材料品項而拒絕施作並藉此提高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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