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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5927
公佈日期 : 2022/04/29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採購案號 : 11071
採購名稱 : 精神科病房輔導員勤務委外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6422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38,988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71
採購名稱:精神科病房輔導員勤務委外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涂菽綾
連絡人電話:(05)3790600分機219
傳真號碼:(05)37906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4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2
開標日期:2022/04/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50,000 元
Email:geaf02@puzih.mohw.gov.tw
廠商資格 :
1. 具有保全行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保全服務業)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
附加說明 :
如對招標作業規範有關問題,請洽請購單位:精神科許護理長,電話05-3790600分機352。如有招投標相關問題,請洽採購承辦單位:總務室涂菽綾小姐、電話05-3790600分機205或2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如對招標作業規範有關問題,請洽請購單位:精神科許護理長,電話05-3790600分機352。如有招投標相關問題,請洽採購承辦單位:總務室涂菽綾小姐、電話05-3790600分機205或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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