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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335843
公佈日期 : 2022/04/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採購案號 : CID11124
採購名稱 : 111年微型攝錄影機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17430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12,26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ID11124
採購名稱:111年微型攝錄影機
採購類別: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1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曹梅烽
連絡人電話:(02)23709462
傳真號碼:(02)238843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2/04/11
截止收件日期:2022/04/20
開標日期:2022/04/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64,000 元
Email:maytsao@police.taipei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廠商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上述資料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錄資料)、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信用證明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或與採購標的相關項目。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至111年4月14日17時30分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招標機關得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8萬6,000元。 5.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萬5,000元。 6.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 7.本案規格相關問題,請洽需求單位承辦人偵查佐吳洲權(02)2370-0693。 8.本案第1次公告後等標期間因需求單位規格需修改,先行撤下招標公告並刊登無法決標公告,現修改規格後重新招標,並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如僅1家廠商書面報價時,授權主持人當場參考廠商報價,重訂底價與之議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至111年4月14日17時30分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招標機關得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8萬6,000元。 5.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萬5,000元。 6.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 7.本案規格相關問題,請洽需求單位承辦人偵查佐吳洲權(02)2370-0693。 8.本案第1次公告後等標期間因需求單位規格需修改,先行撤下招標公告並刊登無法決標公告,現修改規格後重新招標,並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如僅1家廠商書面報價時,授權主持人當場參考廠商報價,重訂底價與之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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